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設步伐,進一步規(guī)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征收管理工作,省政府決定從2009年4月10日起調整全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車輛通行費計征方式
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實行按車型收費和計重收費兩種計征方式,對客運車輛按車型計征車輛通行費;對貨運和客貨兩用車輛按計重計征車輛通行費,當計重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按車型計征車輛通行費。
二、車型收費標準
全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收費標準如下:
類 別 車 型 及 規(guī) 格 收費標準
(元/公里)
客 車 貨 車
裝載質量 軸數
第1類 ≤7座 ≤2t 2軸貨車 0.45
第2類 8座-19座 2t-5t(含5t) 2軸貨車 0.80
第3類 20座一39座 5t-10t(含10t) 2軸貨車 1.15
3軸普通貨車
20英尺集裝箱貨車
第4類 ≥40座 10t-15t(含15t) 3軸半掛列車 1.45
40英尺集裝箱或裝載兩個20英尺集裝箱貨車
第5類 ----- 15t以上 4軸以上的貨車或4軸以上的半掛列車 1.70
三、計重收費標準
(一)合法裝載(不超限)車輛車貨總質量限定標準
兩軸貨車小于等于17噸,三軸貨車小于等于27噸,四軸貨車小于等于35噸,五軸貨車小于等于43噸,六軸及六軸以上貨車小于等于49噸。
(二)計重收費標準
1、合法裝載(不超限)車輛
基本費率為0.09元/噸公里。車貨總質量小于等于5噸的(不足5噸的按5噸計),按基本費率計收;車貨總質量大于5噸小于等于35噸的,按基本費率0.09元/噸公里線性遞減至0.0486元/噸公里計收;車貨總質量大于35噸小于等于49噸的,按0.0486元/噸公里非線性遞減至0.O346元/噸公里計收。其中,對車貨總質量大于5噸小于17噸的兩軸和三軸貨車,按基本費率0.09元/噸公里線性遞減到0.066元/噸公里計收。
2、超限車輛
車貨總質量未超限部分按合法裝載車輛計重收費標準計收;對超限0—30%(含30%)部分,按基本費率計收;對超限30%—100%(含100%)部分,按基本費率的3倍線性遞增至6倍計收;對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費率的6倍計收。
四、計重及計費取整辦法
(一)計重取整辦法
計重質量噸位以0.1噸為單位。不足0.1噸的,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取整。
(二)計費取整辦法
為提高收費速度,縮短車輛停留時間,將收費額計費尾數歸結取整為5元或10元,當計算費額小于5元時,按5元計收。具體取整歸結辦法如下:費額尾數小于2.50元的,舍去;費額尾數大于等于2.50元小于7.50元的,按 5元計收;費額尾數大于等于7.50元小于等于10.00元的,按10元計收。
全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調整后,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征收和治超執(zhí)法工作力度,確保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依法足額征收和道路、橋梁的安全。享受優(yōu)惠政策車輛和逃繳通行費車輛的收費標準以及計重收費后治超執(zhí)法的具體措施,由省物價局會同省財政廳、省交通廳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