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證書的使用應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要求。
1認證證書的有效性
      證書的有效性依賴認證機構組織的獲證后監督檢查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書將獲得保持。監督檢查不合格的,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注銷、暫停、撤銷實施規則》的要求對證書進行處置。
2. 一般認證證書的有效期最長為5年。證書有效期屆滿,需延續使用的,委托人應當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前90天內辦理申請。
3. ODM模式獲得的認證證書有效期為ODM協議規定的有效期,最長不能超過5年。
      b)確保加施強制性認證標志的產品符合認證標準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程序,確保認證證書和標志的正確使用,并妥善保管;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確保未獲認證產品、不合格品和認證產品變更后未經認證機構確認,不加施強制性認證標志。
  工廠應在組織內指定專門的質量技術負責人,無論該成員在其它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組織實施以上方面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注:以上差異對比以新版標準報批稿為依據,僅供參考,請以各國最終發布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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