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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REACH法規丨第20批SVHC197項物質檢測正式實施
- 產品產地:東莞
- 產品品牌:REACH
- 包裝規格:SVHC197
- 產品數量:999
- 計量單位:份
- 產品單價:99
- 更新日期:2020-07-16 16:34:18
- 有效期至: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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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規丨第20批SVHC197項物質檢測正式實施
詳細信息
REACH法規丨第20批SVHC197項物質檢測正式實施
2019年1月15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REACH法規第20批高度關注物質(SVHC),將6種新的SVHC物質加入到候選物質清單。及其銨鹽(第20批評議物質)因德國主管當局撤回建議,而未被納入SVHC候選物質清單。被加入的6種物質中,1,7,7——3-(苯)雙環[2,2,1]庚-2-酮(又稱3-亞)(第15批評議物質)是因其內分泌干擾屬性符合REACH法規第57(f)條款于2018年12月18日通過決議(EU)2018/2013確定成為SVHC候選物質。至此,SVHC候選物質清單共包含197種物質。
第20批SVHC候選物質:
正式確認,SVHC清單將由原來的191項增加為197項,相關責任方需要根據最新的SVHC要求進行相應的通報和信息傳遞義務.
詳細信息請見網址:
https://echa.europa.eu/-/six-new-substances-added-to-the-candidate-list
企業責任:
如果以下兩個條件同時滿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質納入SVHC候選清單(2019年1月15日)起六個月內向ECHA通報:
i.物質在物品中的含量超過1噸/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物質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濃度大于0.1%
標測檢測建議:
隨著SVHC候選清單的不斷更新,企業面臨的管控要求越來越多。企業需提高自己產品的風險意識,在物質列入SVHC候選清單后六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報。建議企業及早對供應鏈展開,以從容應對法規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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