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調壓器(箱)產品生產許可證總則:
為了做好燃氣調壓器(箱)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80號)等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燃氣調壓器(箱)產品的,適用本實施細則。任何企業未取得燃氣調壓器(箱)產品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燃氣調壓器(箱)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燃氣調壓器(箱)產品。
本燃氣調壓器(箱)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適用的產品范圍和產品單元為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城鎮燃氣調壓器(箱)。
燃氣調壓器(箱)產品生產許可證相關標準:
CJ 50-2001《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GB 16802-1997《城鎮燃氣調壓器》,GB/T 1239.2-89《冷卷圓柱螺旋壓縮彈簧技術條件》,GB/T 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線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3934-2003《普通螺紋量規》,GB/T 4423-1992 《銅及銅合金拉制棒》。
燃氣調壓器(箱)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
生產許可證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產許可證證書載明企業名稱、住所、生產地址、產品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日期、有效期。其中,生產許可證副本中載明產品明細,包括:產品單元和產品品種.例如: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家用、非家用);城鎮燃氣調壓器(箱)(低壓、中高壓)。
燃氣調壓器(箱)產品生產許可證標志:
生產許可證編號為:XK21-006-×××××。其中,XK代表許可,前兩位(21)代表行業編號,中間三位(006)代表產品編號,后五位 (×××××)代表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