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總則:
為了做好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呼吸類)生產許可證發證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80號)等規定,制定本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呼吸類)的,適用本實施細則。任何企業未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呼吸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呼吸類)。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呼吸類)的申證產品單元、產品品種及規格型號為過濾式防毒面具,長管面具,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相關標準:
GB2890-1995《過濾式防毒面具通用技術條件》,GB6220-1986 《長管面具》,GB/T 16556-2007 《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GB 2626—2006《呼吸防護用品 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證書:
生產許可證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產許可證證書載明企業名稱、住所、生產地址、產品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日期、有效期。其中,生產許可證副本中載明產品明細,包括產品品種、規格型號。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標志:
生產許可證編號為:XK02-001-×××××。其中,XK代表許可,前兩位(02)代表行業編號,中間三位(001)代表產品編號,后五位 (×××××)代表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