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ROHS 2002-95-EC)
歐盟委員會2003年1月23日頒布2002/95/EC指令《關于在電子電氣產品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該指令規定從2006年07月01日起在歐盟上市的新商品禁止含有:鉛(Pb)、汞(Hg)、鎘(Cd)、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到目前為止,共ROHS指令以及附加指令共批準了36項豁免。
 
一、LCS服務項目:
A、化學檢測
化學檢測按照每個均質取樣、前處理、消解、測試,數據精確;
B、XRF掃描總Pb、 Cd、 Hg、 Cr、BR;
XRF掃描是使用XRF掃描儀對樣品材料抽象的定義,判斷是否含有五種元素,如樣品組成不均,則無效;
C、化學檢測+XRF掃描;
針對客戶成品ROHS檢測,拆分多個均質檢測,為了節省費用,先使用XRF掃描判斷是否含有元素,有數據再按照化學檢測的流程測試。
D、ROHS報告整合;
當客戶能提供成品中每個均質材料ROHS報告,可以整合成為成品ROHS報告;
E、ROHS證書
產品每個均質材料符合ROHS標準,可以頒發ROHS證書。
 
二、定義:
1、機械拆分
運用機械手段進行有效的劃分和獲取檢測單元的過程,包括旋開、切割、刮削、擠壓和研磨等。在本標準中簡稱“拆分”。
2、均質材料
按原文指不能通過機械手段進一步拆分為不同材料,均質材料各部分的組成均相同,例如各種陶瓷、玻璃、金屬、合金、紙、木板、樹脂、塑膠以及涂料等。
3、檢測單元
經過拆分和取樣,可直接提交檢測的材料。根據材質的均勻性,檢測單元可分為均質檢測單元和非均質檢測單元。
4、均質檢測單元
由一種或一種以上物質均勻組成的檢測單元,且不能通過機械手段進一步拆分的材料。
 
三、ROHS指令管控的產品范圍
ROHS指令管控的產品范圍是DC1500V、AC1000V以下的八大類電子產品: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IT和電信設備、電子消費品、照明設備、電子和電動工具(大型的固定的工業設備除外)、玩具,休閑和體育器材、自動柜員機。(除新提案所涉及到的醫療器械、監控器材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