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商標標志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由于與環境保護有關的事物國際上通常都冠之以“綠色”,為了更加突出這類食品出自良好生態環境,因此定名為綠色食品。
綠色食品標志由三部分構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態;顏色為綠色,象征著生命,農業、環保;圖形為正圓形,意為保護。AA級綠色食品標志與字體為綠色,底色為白色,A級綠色食品標志與字體為白色,底色為綠色。綠色食品標志是指“綠色食品”,“Green Food”,綠色食品標志圖形及這三者相互組合等四種形式,注冊在以食品為主的共九大類食品上,并擴展到肥料等綠色食品相關類產品上。
綠色食品標志作為一種產品質量證明商標,其商標專用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標志使用是食品通過專門機構認證,許可企業依法使用。
綠色食品標志是在經權威機構認證的綠色食品上使用、以區分此類產品與普通食品的特定標志。該標志已作為我國第一例證明商標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商標局注冊,受法律保護。綠色食品標志管理,即依據綠色食品標志證明商標特定的法律屬性,通過該標志商標的使用許可,衡量企業的生產過程及其產品的質量是否符合特定的綠色食品標準,并監督符合標準的企業嚴格執行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過程。依法管理綠色食品的機構是農業部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