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南京機動車將要限牌”的傳言讓南京市民陷入“瘋狂”——盡管南京交管局發布了辟謠聲明,而出于此前杭州市政府辟謠后“一夜限牌”的效應,4月30日南京上牌量達到1600輛,創歷史新高。那么,南京會不會也“一夜限牌”呢?昨日,江蘇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克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直言:沒有任何可能!如發生,市民可問責。 之所以如此肯定,劉克希拿出了法律依據:去年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的《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13條規定。 限牌必須“三步走” 《條例》的13條明確規定,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規劃的需要,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限制市區摩托車的保有量。此條的第二款對包括限牌、拍賣牌照、搖號授牌等在內的控制機動車保有量的措施給予了程序性規定,即“應當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并在實施30日以前向社會公告”。 第一步:應當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法規上的‘應當’,就是‘必須’,是強制性規定,也就是必須通過電視、報紙等大眾媒體公開征求社會方方面面、各個層面各個階層人士和各個社會團體的意見,而不僅僅是機動車管理部門。”劉克希說。 第二步:即使公安部門或當地政府經過調研并公開征求意見后,認為需要限牌或拍賣搖號,還要經過一個程序,即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劉克希解釋,“人大常委會可以從更高層次看本地是否需要限牌,如果否定了,打來報告也沒有用;即使肯定了,也還要經過第三道程序。” 第三步:必須在實施30日前向社會公告。“應該說,這部法規就相當于一顆‘定心丸’,江蘇的老百姓完全不用擔心一夜限牌,也用不著聽信某些汽車銷售商的蠱惑,可以在這30天以內,根據個人的需要理性消費。”劉克希表示。 江蘇境內如“一夜限牌”即違法 如有關部門就是一夜之間限牌,咋辦? 劉克希坦言在南京這種情況“不可能”。“在依法行政已經強調這么多年的情況下,南京市政府絕不可能做違反地方法規的事。違反三個程序中任何一個程序,就是宣布了也是違法的、沒有效力的,有關負責人還要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