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免征額3年不調成工薪稅 發起稱像油價那樣調_蘇州建筑稅務
財稅小知識:
問:總包方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個人的,總包方能否扣除分包款后繳納營業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規定,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根據《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建筑業營業稅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0年第3號)第五章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未取得合法有效憑證的,不得扣除。支付給個人的分包款不得扣除。
因此,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個人的,其支付的分包款項不能扣除。
【個稅免征額3年不調成工薪稅 建議稱像油價那樣調】 ◎ 油價七連跌以及傳說中的八連跌,讓有車一族心情頗爽。但個稅免征額3年不調,讓全體工薪族心情比較郁悶。
財政部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個人所得稅收入同比增長124%,遠高于稅收總收入74%的增長速度,個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達到63%。財政部解釋稱,由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資薪金及勞動報酬所得稅出現較快增長。
個稅收入快速增長,對政府而言當然是好事,但今年政府稅收收入、財政收入增速依然高于增速,說明在國民收入蛋糕分配中,政府所占份額越來越大,企業和民眾所占份額越來越小。所謂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目前來看僅僅有此一說,離合理的一天還差得遠。
雖然今年的物價整體漲幅不高,全年的漲幅肯定維持在35%以下,但124%的個稅漲幅還是有點高了。個稅增長快,與個稅免征額偏低不無關系。
個稅免征額的調整涉及法律修訂,每隔兩三年就要修訂一次《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立法成本、時間成本未免太高了一些,其中伴隨的各種爭議更是耗費了大量社會成本。
能不能像調油價那樣,建立一套相對穩定的機制,讓個稅免征額與物價、居民收入水平相掛鉤?然后將這套機制寫入法律,以后依據機制對個稅免征額進行定期自動調整。這不僅節省了立法成本,而且讓民眾有明確的心理預期,什么時候調、調多少都清清楚楚。
掛鉤可以固定稅負比例,真正實現居民收入與財富增長同步。其不利之處是,財政收入的個稅收入部分不可能有令人驚喜的增長,限制了財政收入切蛋糕的力度。由此,掛鉤不太可能得到政府方面的支持。
但既然我們把經濟增長的主要希望寄托于內需拉動、消費拉動,就必須在消費的源頭& & & 購買力& & & 上花一點本錢涵養水源。水源足了,消費活了,生產和利潤增長了,財政收入自然豐滿起來。如果又想消費拉動,又不能有效增加居民收入,這樣的事情想了也白想。
在企業利潤增長放緩,營改增等減稅因素增多,財政收入增幅下降的情況下,目前無論免征額提高還是建立掛鉤機制,都比較困難。不僅如此,在稅源減小的情況下,稅務機關習慣性的稅收任務壓力遞增依然繼續存在,調減稅收計劃與任務十分困難。為了完成年初的稅收計劃或任務,地稅系統挖潛嚴管,全面動員,提高征管質量,加大征收力度,而個稅增速提高也就成為一種自然的結果。個稅征管壓力一定會最先傳導給個稅稅源信息相對容易掌握的工薪階層,從而形成工薪稅的印象。
怎么辦?
最關鍵的是要抓緊進行稅收結構調整。環境污染這么嚴重,但環境稅喊了多年不見實質性進展;資源稅方面,煤炭價格的持續下行給資源稅的征管帶來不小的困難;房產稅更是由于房地產業趨冷而不敢提及。事實上,稅收不僅調節財富分配,更對各行業生產經營產生直接影響。環境稅的主要阻力來自于重污染的行業和企業,但該稅種的本意就是抑制這些行業發展,不應過分忌憚其呼聲;資源稅可以在煤炭、鐵礦石等稅收上適當寬松,同時加大水、稀土等稀缺資源的征收力度;房產稅雖然對房地產業有一定影響,但能擠出部分資源投入到其他行業發展,對經濟整體有利。
個稅事關全體國民福祉和消費拉動大戰略的實施,其他稅種往往只影響某個行業和局部利益。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下,適當壓低個稅稅負,調整其他稅種彌補財政收入不足,是可以接受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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