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CNAS證書申請需要哪些資料
本文件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制定,是CNAS根據實驗室非固 定場所檢測活動的特點而對CNAS-CL01: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所 作的進一步說明,并不增加或減少該準則的要求。CNAS-CL01:20064.1.3規定“實 驗室的管理體系應覆蓋實驗室在固定設施內、離開其固定設施的場所,或在相關的臨 時或移動設施中進行的工作”。 
本文件與CNAS-CL01: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同時使用。 在結構編排上,本文件章、節的條款號和條款名稱均采用CNAS-CL01:2006中章、 節條款號和名稱,對CNAS-CL01:2006應用說明的具體內容在對應條款后給出。 
本文件第3章“術語和定義”中,增加了CNAS-CL01:2006之外的術語,故術語 和定義的排列序號與CNAS-CL01:2006不對應。 
由于文件主要是針對實驗室質量和能力要求所做出的進一步說明,因此文件內容 中沒有包含環境保護和安全方面的內容,但在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中,遵守環境保護、 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法規要求是實驗室的責任。
本文件適用于在實驗室固定場所外開展的檢測活動。適用時,所有申請認可和已 獲認可的實驗室都應遵守本文件的規定。 
2引用標準 GB/T27000(ISO/IEC17000)合格評定詞匯和通用原則 CNAS-CL01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3術語和定義 在GB/T27000和CNAS-CL01:2006中給出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 件。 
3.1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 由實驗室人員在其實驗室固定場所之外實施的檢測活動,主要包括攜帶設備在非 固定場所開展的檢測活動、利用臨時設施開展的檢測活動、利用移動設施開展的檢測 活動等。 注:利用臨時設施開展檢測活動時,不應與CNAS關于多地點、多場所檢測機構申請的政策相違 背。
4.1S.1實驗室應明確規定在非固定場所實施檢測活動有關的全部人員(包括輔助人 員)的職責、權力和相互關系,識別潛在利益沖突。 4.1S.2實驗室應對在非固定場所實施檢測活動的人員進行充分的監督。
4.2S.1實驗室應制定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的程序,對開展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的人 員職責和任職條件、工作程序和質控方法等予以規定。 4.2S.2實驗室的質量手冊或相關質量文件應覆蓋所有在非固定場所開展的檢測活 動。 
4.2S.3實驗室應明確規定在非固定場所實施檢測活動的能力范圍,如建立可實施檢測 能力清單。必要時,實驗室應針對特定的檢測活動制定專門的作業指導書。
作業指導 書中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a)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需要使用的設備,及其操作方法; b)對非固定場所的設施和環境條件要求; c)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的檢測方法及補充規定; d)對非固定場所獲得的檢測活動的記錄、處理和偏離的要求(應包括防止未經授權 修改數據的措施);
4.4要求、標書和合同的評審 4.4S.1當檢測實驗室接到客戶的在非固定場所檢測要求時,應充分了解相關信息, 如客戶的設施、環境條件等是否滿足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的要求等,確認是否可提供 該非固定場所檢測服務;如需要客戶提供檢測輔助設備,應在合同中約定,并保存相 關記錄。
根據客戶要求制定的現場檢測實施方案應得到客戶確認。 4.5檢測和校準的分包 4.6服務和供應品的采購 4.7服務客戶 4.8投訴 4.9不符合檢檢測和(或)校準工作的控制 4.10改進 4.11糾正措施 4.12預防措施 4.13記錄控制 4.13S.1應制定記錄和報告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結果的程序。實時的觀察、數據計算、 數據傳輸和核查等記錄均應附有時間的信息及人員的標識。應注意記錄載體的適用性和安全性,避免雨水、潮濕、噴濺等環境因素的損壞。 
4.13S.2應制定確保在非固定場所獲取數據及相關信息的原始性、安全性、保密性的 程序。如果不能保證數據及相關信息被帶回實驗室后導出的完整性,應在現場導出數 據及相關信息。 
4.13S3對于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樣品,接收記錄中應至少包括數量以及危害性信息 的描述。 4.14內部審核 4.14S.1內部審核應覆蓋實驗室所有在非固定場所開展的檢測活動。 4.14S.2適用時,內審策劃應包括訪問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的內容。
審核過程應與在 實驗室固定場所內審核檢測活動同等要求,并應包含特定的要素以評價檢測活動是否 持續滿足管理體系的要求。 注:對于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還可以使用“模擬”的方式來確定其符合性,以代替 實際的現場考察。
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的審核可利用各種手段,包括遠程視頻監控。 4.15管理評審 4.15S.1適用時,管理評審應涵蓋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的內容,包括提供非固定場所 檢測服務的安全風險評估
5.2S.1實驗室應制定非固定場所檢測人員的管理程序,確保從事檢測活動的所有人 員獲得適當的培訓,并能夠提供人員具備實施特定現場檢測活動的能力證明。(這些 證明包括培訓及有效性評價記錄;適用時,必要的盲樣分析能力和現場演示等) 5.2S.2實驗室應確保從事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的人員是勝任的且受到足夠的監督。
新 上崗人員實習期間須在實驗室有經驗和有能力的正式簽約人員的陪同下方可從事現 場檢測活動。 5.3設施和環境條件 5.3S.1非固定場所檢測的設施和場地條件,應滿足檢測方法和儀器設備的要求。
5.3S.2應對可能影響非固定場所檢測結果的環境參數予以記錄。 5.3S.3在非固定場所檢測多個參數時應注意避免項目之間的相互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