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cnas認證的辦理條件是什么
本文件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制定,是CNAS根據汽車和 摩托車及其零部件檢測的特性而對CNAS-CL01: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 準則》所作的進一步說明,并不增加或減少該準則的要求。 本文件與CNAS-CL01:2006《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同時使用。 
在結構編排上,本文件章、節的條款號和條款名稱均采用CNAS-CL01:2006中章、 節條款號和名稱,對CNAS-CL01:2006應用說明的具體內容在對應條款后給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13:2006。 相對于CNAS-CL13:2006,本文件除編輯性修訂外,主要技術變化為: ——條款5.2.1中增加對道路試驗駕駛人員的相關要求; ——細化5.3.1條款中各項要求; ——增加5.5條款; ——條款5.6.2.2.2中增加對GPS汽車測速儀、汽車燃油流量計的相關要求。
汽車和摩托車檢測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CNAS)對實 驗室的認可領域之一,該領域涉及汽車和摩托車及其零部件的安全、環保、節能等項 目。
5.2.1從事道路試驗的駕駛人員必須獲得法定駕駛證,同時還必須獲得試驗司機的上 崗證。對(臨時)雇傭的駕駛人員,應進行足夠的培訓和監督,保存培訓、考核、監 督和工作記錄。 
5.3設施和環境條件 5.3.1對汽車和摩托車檢測實驗室的具體要求: ————除另有規定外,汽車、摩托車的各項性能試驗的道路和環境條件應符合汽車、摩托車試驗標準的要求; ————汽車加速行駛車外噪聲和ABS試驗的場地和環境應符合相關法規及標準的規 定;摩托車的加速噪聲和ABS試驗的場地和環境應符合相關法規及標準的規定; ————長期使用的試驗場地應提供相應符合性證據;有定期核查要求的試驗場地,應 制定核查計劃,按計劃實施核查并保存記錄。
臨時使用的試驗場地,使用前應進行核 查并保存記錄; ————汽車和摩托車的電磁兼容性(EMC)測試場地和環境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及 CNAS-CL16的規定; ————汽車零部件、摩托車零部件電磁兼容性(EMC)電波暗室的最小尺寸應滿足1米 法測試的要求; ————汽車和摩托車照明及信號裝置配光性能測試暗室的環境條件應符合檢測標準 的規定;燈光測試暗室內應有良好的封閉防塵措施;
在光度測試的整個區域內應無人 體可感受的明顯氣流擾動;測量設備及傳感器所在區域的溫度應控制在(23±5)℃, 傳感器配備恒溫控制(或補償)裝置除外;相對濕度不高于80%;應有相應的措施確 保各光度計探頭不受來自試驗室墻壁、地面或其內物體的反射光的影響;在準備測量 的狀態下,各光度計探頭所探測到的雜散光,其示值不得大于如下要求:前照燈、前 霧燈:0.005lx,信號燈:0.01cd,回復反射器及回復反射材料:1.0mcd/lx; ————汽車除霜、除霧試驗的低溫實驗室的溫度、冷空氣流速應符合檢測標準的規定; 
————汽車碰撞實驗室的標態間和假人標定間工作期間的溫度、濕度應符合檢測標準 與計量校準的規定并進行監控; ————汽車、摩托車和發動機排放實驗室的環境條件應符合檢測標準的規定,發動機 噪聲檢測實驗室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汽車、摩托車燃油泵性能實驗室應具有有效的防靜電和防爆技術措施。
5.4檢測和校準方法及方法的確認 5.5設備 5.5.1從事汽車和摩托車燈具檢測的實驗室,應配備相應的配光和光通量標準燈泡。 
5.5.2對汽車和摩托車檢測實驗室的具體要求: ————排放試驗所使用的分析設備應按照規定要求有計劃的進行線性化檢查,NOX分 析設備應按規定要求有計劃的進行轉化效率檢查。
 ————對于三維H點測量裝置、汽車碰撞和零部件動態試驗所用的數據采集分析系 統、假人,應定期采用合理方法確認其狀態符合規定。 ————汽車碰撞試驗所使用的可變形壁障(蜂窩鋁)應有制造商提供的、符合EEVC(歐 洲車輛安全促進會)相關規定的證書。
5.6.2.2.2對排放分析系統,除應使用有證標準氣體對排放分析系統進行校準外,還 應在每一認可周期內與兩家以上獲得CNAS認可的實驗室至少進行一次實驗室間的比 對; 對于汽車整車試驗所用GPS汽車測速儀、汽車燃油流量計,應納入每年的期間核 查計劃,同時在每一認可周期內進行至少一次實驗室間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