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破碎機行業雖已經取得了驕人的發展成績,但是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信息的不流暢就是其中為問題之一,作為一家專業生產破碎機的大型企業,鄭州紅星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認為破碎機企業的信息化管理是把利刃,企業要想實現更好的發展,必須加以有效利用。
曾有研究顯示,信息化可使勞動生產率提高10%—30%,庫存降低30%—60%,流動資金周轉速度提高60%—200%,新產品開發周期縮短70%,并能大幅節能降耗、減少污染,降低成本,加快信息化改造,將成為我國破碎機核心競爭力提升的重要保證。
總體來講,大多數國家施行的是“建筑垃圾源頭削減策略”,對于產生的建筑垃圾則采用科學手段,使其具有再生資源的功能。
日本立法,實現建筑垃圾循環利用
日本從20世紀60年代末就著手建筑垃圾的管理并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以促進建筑垃圾的轉化和利用。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規范》,1991年,日本政府又推出了《資源重新利用促進法》。日本對于建筑垃圾的主導方針是:盡量不從施工現場排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盡可能重新利用,對于重新利用有困難的則應適當予以處理。早在1988年,東京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就達到了56%。在日本很多地區,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已達100%。
美國建筑垃圾再生骨料
美國政府1980年制定的《超級基金法》規定:任何生產有工業廢棄物的企業,必須自行妥善處理。該法規從源頭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產生量,促使各企業自覺尋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途徑。美國每年有1億噸廢棄混凝土被加工成骨料用于工程建設,通過這種方式實現了再利用,再生骨料占美國建筑骨料使用總量的5%。
美國的CYCLEAN公司采用微波技術,可以100%的回收利用再生舊瀝青路面料,其質量與新拌瀝青路面料相同,而成本可降低1/3,同時節約了垃圾清運和處理等費用,大大減輕了城市的環境污染。
韓國立法,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韓國政府2003年制定了《建設廢棄物再生促進法》,明確了政府、排放者和建筑垃圾處理商的義務和對建筑垃圾處理企業資本、規模、設施、設備、技術能力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規定了建設工程義務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范圍和數量,明確了未按規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將受到哪些處罰。據了解,目前韓國已有建筑垃圾處理企業373家。
紅星機械一體化制磚機組已在眾多領域有所應用,包括:城市和工業垃圾處理、采石場,砂石坑,垃圾填埋場,公路,廢物物填埋場等,通過挖掘機給料,可廣泛應用于城市建筑垃圾的處理回收利用和道路、橋梁的的建設,僅需一名操作手,就可以遙控進行行走和篩分工作。這些產品可廣泛應用于市政建設、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及軟地基處理、煤炭鐵礦山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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