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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辦理CNAS實驗室認證資質時間周期
- 產品產地:江蘇南京
- 產品品牌:南京邦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包裝規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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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9:21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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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CNAS實驗室認證資質時間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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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CNAS實驗室認證資質時間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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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標書和合同評審
7.1.1本公司應有要求、標書和合同評審程序。該程序應確保:
7.1.1.1明確規定要求,形成文件,并被理解;
7.1.1.2本公司有能力和資源滿足這些要求;
7.1.1.3當使用外部供應商時,應滿足6.6條款的要求,本公司應告知客戶由外部供應商實施的本公司活動,并獲得客戶同意;
注1:在下列情況下,可能使用外部提供的本公司活動:
——本公司有實施活動的資源和能力,但由于不可預見的原因不能承擔部分或全部活動;
——本公司沒有實施活動的資源和能力。
7.1.1.4選擇適當的方法或程序,并能滿足客戶的要求。
注2:對于內部或例行客戶,要求、標書和合同評審可簡化進行。
7.1.2當客戶要求的方法不合適或是過期的,本公司應通知客戶。
7.1.3當客戶要求針對檢測或校準作出與規范或標準符合性的聲明時(如通過/未通過,在允許限內/超出允許限),應明確規定規范或標準以及判定規則。選擇的判定規則應通知客戶并得到同意,除非規范或標準本身已包含判定規則。
注:符合性聲明的詳細指南見ISO/IEC指南98-4。
7.1.4要求或標書與合同之間的任何差異,應在實施本公司活動前解決。每項合同應被本公司和客戶雙方接受。客戶要求的偏離不應影響本公司的誠信或結果的有效性。
7.1.5與合同的任何偏離應通知客戶。
7.1.6如果工作開始后修改合同,應重新進行合同評審,并與所有受影響的人員溝通修改的內容。
7.1.7在澄清客戶要求和允許客戶監控其相關工作表現方面,本公司應與客戶或其代表合作。
注:這種合作可包括
7.1.7.1允許適當進入本公司相關區域,以見證與該客戶相關的本公司活動。
7.1.7.2客戶出于驗證目的所需物品的準備、包裝和發送。
7.1.8本公司應保存評審記錄,包括任何重大變化的評審記錄。針對客戶要求或本公司活動結果與客戶的討論,也應作為記錄予以保存
7.2方法的選擇、驗證和確認
7.2.1方法的選擇和驗證
7.2.1.1本公司應使用適當的方法和程序開展所有本公司活動,適當時,包括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以及使用統計技術進行數據分析。
7.2.1.2所有方法、程序和支持文件,例如與本公司活動相關的指導書、標準、手冊和參考數據,應保持現行有效并易于人員取閱(見8.3)。
7.2.1.3本公司應確保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方法,除非不合適或不可能做到。必要時,應補充方法使用的細則以確保應用的一致性。
注:如果國際、區域或國家標準,或其他公認的規范文本包含了實施本公司活動充分且簡明的信息,并便于本公司操作人員使用時,則不需再進行補充或改寫為內部程序。對方法中的可選擇步驟,可能有必要制定補充文件或細則。
7.2.1.4當客戶未指定所用的方法時,本公司應選擇適當的方法并通知客戶。推薦使用以國際標準、區域標準或國家標準發布的方法,或由知名技術組織或有關科技文獻或期刊中公布的方法,或設備制造商規定的方法。本公司制定或修改的方法也可使用。
7.2.1.5本公司在引入方法前,應驗證能夠正確地運用該方法,以確保實現所需的方法性能。應保存驗證記錄。如果發布機構修訂了方法,應在所需的程度上重新進行驗證。
7.2.1.6當需要開發方法時,應予以策劃,指定具備能力的人員,并為其配備足夠的資源。在方法開發的過程中,應進行定期評審,以確定持續滿足客戶需求。開發計劃的任何變更應得到批準和授權。
7.2.1.7對本公司活動方法的偏離,應事先將該偏離形成文件,做技術判斷,獲得授權并被客戶接受。
注:客戶接受偏離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約定。
7.2.2方法確認
7.2.2.1本公司應對非標準方法、本公司制定的方法、超出預定范圍使用的標準方法
或其他修改的標準方法進行確認。確認應盡可能全面,以滿足預期用途或應用領域的需要。
注1:確認可包括檢測或校準物品的抽樣、處置和運輸程序。
注2:可用以下一種或多種技術進行方法確認:
a)使用參考標準或標準物質進行校準或評估偏倚和精密度;
b)對影響結果的因素進行系統性評審;
c)通過改變控制檢驗方法的穩健度,如培養箱溫度、加樣體積等;
d)與其他已確認的方法進行結果比對;
e)本公司間比對;
f)根據對方法原理的理解以及抽樣或檢測方法的實踐經驗,評定結果的測量      不確定度。
7.2.2.2當修改已確認過的方法時,應確定這些修改的影響。當發現影響原有的確認時,應重新進行方法確認。
7.2.2.3當按預期用途評估被確認方法的性能特性時,應確保與客戶需求相關,并符合規定要求。
注:方法性能特性可包括但不限于:測量范圍、準確度、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檢出限、定量限、方法的選擇性、線性、重復性或復現性、抵御外部影響的穩健度或抵御來自樣品或測試物基體干擾的交互靈敏度以及偏倚。
7.2.2.4本公司應保存以下方法確認記錄:
a)使用的確認程序;
b)規定的要求;
c)確定的方法性能特性;
d)獲得的結果;
e)方法有效性聲明,并詳述與預期用途的適宜性
7.3.1當本公司為后續檢測或校準對物質、材料或產品實施抽樣時,應有抽樣計劃和方法。抽樣方法應明確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確保后續檢測或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在抽樣地點應能得到抽樣計劃和方法。只要合理,抽樣計劃應基于適當的統計方法。
7.3.2抽樣方法應描述:&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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