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
扶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農委、財政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整合資金、集中投放,更好地發揮農業產業化省級扶持資金的導向作用,對今年資金使用安排作了較大調整。現就做好今年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農業產業化大型招商引資企業和本省省級以上重點龍頭企業。
二、扶持原則
突出重點,扶優扶強,發揮財政扶持資金的放大效應,體現政府導向,促進招商引資,做大做強龍頭企業。
三、扶持重點
1、獎補2011年從省外引進大型農業產業化招商引資項目;
2、對本省各產業重點龍頭企業貼息。
四、申報要求
省外引進大型農業產業化招商引資企業:
投資期限:2011年底投產項目。
固定資產投入2.0億元以上
提供申報附件:
(1)招商引資合同
(2)申報單位設立或變更驗資報告
(3)項目所在地政府提供的項目投產證明
(4)建設項目立項或備案批復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7)土地使用權證和土地流轉合同
(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批復
(9)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設備采購合同、設備的增值稅發票及銀行轉賬支付憑證
(11)建設工程決算報告和中介機構的項目竣工決算審核報告
(12)引種合同、發票、檢疫合格證、引種批復文件、入境報關單、引種祖代場生產經營許可證等
(13)申報單位2011年度審計報告和會計報表
(14)申報截止日上個月的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的結息回單。
本省龍頭企業貸款貼息項目:
貸款期限:2011年底貸款余額;
貸款額:3000萬元以上;
提供貸款證明。
五、申報要求
1、按《農業財政資金項目申報標準文本》格式填報申報項目。
2、各市篩選固定資產投資額大、且在同行業領先、稅收貢獻大、帶動農民就業增收成效顯著的1-2家大型招商引資企業進行申報;本省重點龍頭企業貼息項目每個市申報5-7個。超限額申報的按各市申報排序取舍。
3、2012年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已安排扶持資金超過100萬元的龍頭企業不得申報。
六、申報程序
1、各市項目申報由農委會同財政局組織,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直屬企業的申報,要求對申報項目進行把關,嚴格按規定的限額申報。
2、各市農委和省直有關部門統一將申報企業名稱和項目列成匯總表。由市農委和市財政局兩家共同行文分別上報省農委、省財政廳,省直有關部門可直接申報。每個項目文本一式一份。
3、申報材料、匯總表和申報項目文本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省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省農委產業化處)。匯總表統一以word方式輸入(表樣見附件二)。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4、時間要求:請于2012年8月10日前將申報文件、匯總表和材料一同上報,逾期不予辦理。
省農委聯系人:楊潤寧,聯系電話:0551-2666825。
省財政廳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