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設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員,從具有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知識的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中選任。
國家勞動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的監察員,由國家勞動總局任命;地方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的監察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局(廳)任命,報國家勞動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備案。
監察員由任命機關發給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員證。監察員證由國家勞動總局統一印制。
第十五條 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的主要職權是:
(一)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法規,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執行。
(二)制定或參與審定有關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規程、標準。
專業顧問:郝芹(業務經理)
**:13851787257
**:025-66639806
**:025-66639971
**:2323174057
**;[email protected]
近期客戶業績:
1.江西富士電梯制造有限公司
2.南京萊茵帝得電梯有限公司
3.江蘇通用電梯制造有限公司
4.河南奧斯迪電梯有限公司
5.揚州德力電梯有限公司
6.山東迅捷電梯有限公司
7.上海奧斯瑪電梯有限公司
8.連云港奧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9.鹽城中奧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10.宿遷美菱工程電梯有限公司
11.南通順捷電梯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12.浙江容盛電梯有限公司
13.宿遷大千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14.淮安榮鑫電梯有限公司
15.四川德陽藍華電梯有限公司
16.常州安通電梯有限公司
17.河南豫通電梯制造有限公司
18.合肥西繼電梯安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