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汽車零擔貨運站(以下簡稱零擔站), 是經營汽車零擔貨物運輸的服務單位和零擔貨物的集散場所,擔負著組織零擔運輸生產、為貨主服務、班線管理及信息傳輸等方面的任務。為了加強對零擔站的科學管理,不斷提高運輸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汽車零擔貨物運輸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汽車零擔貨物運輸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零擔站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政策、法令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堅持安全優質,文明服務的方針,最大限度地滿足用戶的需要。
第三條各級零擔站(含代理點)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零擔站的設置、設施、人員及班組管理
第四條 零擔站的分級及設置
東莞到成都物流專線根據零擔貨物吞吐量及當地經濟發展狀況,零擔站分為一、二、三級。業務量極少的地方應設立代理點。較大城市可設中心站和若干分站。零擔站的設置與撤銷按《汽車零擔貨物運輸管理辦法》第三章規定辦理。
第五條 零擔站的實施
A、二級站
1.營業室(一級站應分別設立托運、提貨營業室)。室內應設置營運線路圖,營運班期表,里程運價表,營運站點分布圖,托運須知,禁、限運貨物通告,日歷牌、公告板、留言處、意見薄、時鐘、公有電話及書桌等。
2.貨主休息室(兼業務洽談室)。室內應設置桌椅和茶具。
3.倉庫。應設置可靠的防雨、通風、消防、防竊、防鼠設施及方便裝卸貨物的高站臺,配備適用的計量器具。
4.配備必要的裝卸機具和小型取送貨車輛。
B、三級站
1.營業室。室內應設置營運線路圖,營運班期表,里程運價表,托運須知,禁、限運貨物通告及方便貨主辦理托運手續的書寫工具。
2.倉庫。應設置可靠的防雨、防火、防竊、防鼠設施,配備必要的計量器具。
第六條 業務人員配備
零擔站業務人員按零擔貨物吞吐量配備。月均吞吐量三十噸配備一人 三十噸以上一百噸以下配備二人 一百噸以上每增加一百噸增配一人 一干五百噸以上每增加二百噸增配一人(管理人員除外)。
第七條 班組管理
1.零擔站站務人員可根據站務作業內容和作業量,分成若干班組。
2.班組工作是站務工作的基礎,應選派政治素質較好,熟悉管理業務,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工作認真,勇于負責的人擔任班組長。班組長向站長負責,保證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務。
3. 班組要指派專人搞好各項考核和原始記錄,為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供資料。
第三章 運行組織、倉庫及裝卸管理
第八條 貨源調查
A、零擔站必須做好貨源調查工作,掌握貨物的流量、流向、流時,為合理開辟班線,布設網點,調整班次和班期提供依據。
B、貨源調查宜采取下列三種方法:
1.經常性調查:利用日常受理業務,定期對運單進行分析,召開貨主座談會,收集貨主意見,積累調查資料,摸清貨流規律
2.重點調查:了解貨主對零擔貨運的要求,根據貨主需要,及時調整或開辟新的班線
3.地區性調查:對本地區內工礦企業生產和商品流通等有關情況進行綜合性調查,探索和掌握本地區零擔運輸發展的規律和趨勢。
第九條 班線開辟
A、零擔運輸班線的開辟應本著少中轉、多直達,避免迂回運輸,保證貨物及時運送為原則,既要方便貨主,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又要有利于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既要顧及眼前,又要考慮長遠需要。
B、班期的確定:應滿足貨主對零擔貨運的時間要求。起運站和終到站雙方應根據需要,合理確定班期,班期間隔時間最長不超過七天。
C、班線開辟、停運、變更的審批程序和權限,按《汽車零擔貨物運輸管理辦法》 第四章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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