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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CNAS實驗室認可證書申報條件
- 產品產地:江蘇南京
- 產品品牌:南京邦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包裝規格: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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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5:38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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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實驗室認可證書申報條件
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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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制定。
本文件為CNAS對溫室氣體(GHG)審定/核查機構進行認可的基本規則,與其
他必要認可規則和認可準則共同形成CNAS對溫室氣體審定/核查機構認可的要求。 
本文件中,用術語“應”表示相應條款是強制性的。
本文件2018年首次發布。
1.1為使CNAS以公正、有效的方式依據CNAS-CC04《溫室氣體審定/核查機構認
可要求》(等同采用ISO14065)對溫室氣體審定/核查機構(以下簡稱為“審定/核查
機構”)實施認可,特制定本文件。
1.2本文件規定了CNAS對審定/核查機構實施認可所遵循的政策和程序。
本文件所
稱溫室氣體審定/核查包括下列領域:
a)組織溫室氣體聲明核查,例如依據ISO14064-1《溫室氣體第一部分組織層次
上對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報告的規范及指南》;
b)溫室氣體減排或清除增加項目審定,例如依據ISO14064-2《溫室氣體第二部分
項目層次上對溫室氣體減排或清除增加的量化、監測和報告的規范及指南》;
c)溫室氣體減排或清除增加項目核查,例如依據ISO14064-2《溫室氣體第二部分
項目層次上對溫室氣體減排或清除增加的量化、監測和報告的規范及指南》。 
注:ISO14064-1和ISO14064-2對GHG方案無傾向性(programneutral)。當
某一GHG方案適用時,該GHG方案的要求是對ISO14064-1或ISO14064-2要求的補
充。
當ISO14064-1或ISO14064-2的要求與組織或GHG項目建議方需要符合的GHG
方案要求發生沖突時,GHG方案的要求優先。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文件的引用而成為本文件的條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
明日期的,僅引用的版本適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訂)
適用。 
CNAS-R01《認可標識使用和認可狀態聲明規則》
CNAS-R02《公正性和保密規則》
CNAS-R03《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規則》
CNAS-RC03《認證機構信息通報規則》
CNAS-RC04《認證機構認可收費管理規則》
3術語和定義
GB/T27011、CNAS-CC04和ISO14064中給出的術語和定義以及下列術語和
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適用于審定/核查機構認可的CNAS認可規則、認可準則、認可指南和認可方案
的統稱。 
3.2認可規則
CNAS對審定/核查機構實施認可所遵循的政策和程序。 
3.3認可準則
CNAS對審定/核查機構審定/核查活動及其管理的要求。
注:認可準則通常等同采用相應的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3.4認可指南
CNAS對認可準則的解釋和應用說明。
3.5認可方案
CNAS對特定領域的溫室氣體審定/核查制定的補充認可規范。
3.6認可范圍
申請或獲得CNAS認可的溫室氣體審定/核查領域及其涵蓋的組織/項目類別以及
場所。 
3.7不符合項
審定/核查機構未滿足認可規范或自己的文件規定,例如:
a)審定/核查機構的文件規定與認可規范不一致;
b)審定/核查機構的實際操作與認可規范或自己的文件規定不一致;
c)有客觀證據表明審定/核查機構審定/核查結果不準確或不可信。 
注:當審定/核查機構偏離認可規范中的“宜”條款時,如果能夠證明其做法與
該條款等效,則不構成不符合項。 
3.8觀察項
尚未構成不符合項,但需要審定/核查機構關注或改進的評審發現。
注:觀察項一般基于業內良好實踐或者審定/核查機構管理和運作中存在的系統
性、有效性或效率問題。 
3.9評審方案
為針對一個特定時間段策劃的、旨在實現特定目的的一組評審所做的安排。
3.10初始評審
旨在確定初次申請認可的審定/核查機構是否符合認可規范的評審。 
注:初始評審可以包含不止一次評審,也可以采用不止一種評審方式。
3.11監督評審
旨在確定審定/核查機構在認可有效期內是否持續符合認可規范的評審。
注:監督評審可以包含不止一次評審,也可以采用不止一種評審方式。 
3.12再認可評審
旨在確定能否在審定/核查機構認可有效期終止時重新向其授予認可的評審。
注:再認可評審可以包含不止一次評審,也可以采用不止一種評審方式。
3.13擴大認可范圍評審
為確定已被認可的審定/核查機構在其新申請的認可范圍內是否具備能力而實施
的評審。
注:擴大認可范圍評審可以包含不止一次評審,也可以采用不止一種評審方式。 
3.14文件評審
在審定/核查機構場所以外的地點(通常在CNAS的場所或評審員選擇的地點)
對審定/核查機構的文件(紙質或電子形式)進行的評審。
注:審定/核查機構的文件包括審定/核查機構的管理文件、運行記錄、審定/核查檔案、網站、年度報告等。 
3.15辦公室評審
在審定/核查機構總部或分支機構的辦公場所,通過查閱文件、面談、觀察、考
試和測試等方法,對審定/核查機構的文件、人員、活動等進行的評審。 
3.16見證評審
通過觀察審定/核查組在項目現場、項目建議方現場或組織現場實施的審定/核查
活動(包括審定/核查組內部會議)以及審查該審定/核查組編制的現場審定/核查計劃、
報告(可以是草案)、記錄等文件,對審定/核查機構實施審定/核查活動的能力進行的
評審。 
3.17關鍵分場所
審定/核查機構實施下列活動的分場所:
——政策制定;
——過程/程序的建立;
——審定/核查人員初始評價與批準;
——對審定/核查人員的監視及其培訓的控制;
——申請評審;
——審定/核查活動的策劃和實施;
——對審定/核查約定中完成的內部文件的獨立復核與批準;
——對審定/核查陳述(意見)的草案的獨立復核與批準。 
3.18評審組
實施一次特定評審的團隊。
3.19授予認可
正式承認審定/核查機構在特定認可范圍內具備能力。 
注:擴大認可即對已被認可的審定/核查機構的新增認可范圍授予認可。
3.20保持認可
根據監督評審的結果,維持審定/核查機構現有認可狀態。 
3.21暫停認可
使審定/核查機構的部分或全部認可范圍暫時無效。
3.22恢復認可使審定/核查機構被暫停的認可范圍重新生效。
3.23撤銷認可
取消審定/核查機構的全部認可范圍。
3.24縮小認可
取消審定/核查機構的部分認可范圍。 
4.1CNAS根據適用的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際標準、國家標準以及國際/區域認
可合作組織文件的要求,建立和實施審定/核查機構認可方案。 
4.2CNAS以公正和非歧視的方式實施審定/核查機構認可活動。
4.3CNAS不向審定/核查機構提供任何可能影響認可公正性的咨詢或其他服務。
4.4CNAS對在認可活動中獲取的應予保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未經審定/核查機構書
面同意,CNAS不對外透露涉及該審定/核查機構的保密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要求的
除外。 
4.5CNAS對審定/核查機構的認可僅表明CNAS承認該審定/核查機構有能力提供
認可范圍內的溫室氣體審定/核查服務,并不表明CNAS批準了該審定/核查機構出具
的審定/核查結果。
4.6CNAS參照CNAS-RC04《認證機構認可收費管理規則》計算審定/核查機構評
審時間和認可收費。CNAS不接受任何審定/核查機構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資助。 
4.7CNAS依據CNAS-R03《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規則》處理審定/核查機構提出
的申訴、投訴和爭議。
5.1認可評審方案
5.1.1總則
CNAS為每個申請認可的審定/核查機構建立認可評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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