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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申請辦理cnas認證人員最少需要幾個
- 產品產地:江蘇南京
- 產品品牌:南京邦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包裝規格: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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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6:44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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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cnas認證人員最少需要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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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及時發現,并有效控制、糾正實驗室檢測工作過程和管理體系運行中的不符合事項,保證檢測結果的正確,不斷完善管理體系而制定本程序。
2.范圍
適用于本實驗室對檢測工作過程或技術活動各環節出現的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糾正措施包括必要時暫停工作、扣發檢測報告和校準證書),確定對不符合工作進行管理的責任和權力。
3.職責
3.1技術負責人
3.1.1負責對檢測不符合工作的嚴重性作出評估,對不符合工作可接受性和是否需扣發或追回檢測報告甚至通知客戶取消檢測工作作出決定;                                                        
3.1.2負責審批糾正措施并批準檢測工作的恢復。
3.2質量負責人
3.2.1負責對管理體系不符合工作的嚴重性作出評估;                             
3.1.2負責審批糾正措施并批準相關工作的恢復。
3.2監督員
3.2.1負責對不符合工作的日常監督;
3.2.2負責跟蹤不符合工作的糾正措施的執行結果。
3.3其他人員
3.3.1報告簽發人負責對檢測報告證書的檢查;
3.3.2內審員負責內審過程中不符合工作的識別、評價;
3.3.3各崗位責任人負責對不符合工作采取糾正措施,確保其有效性;
3.3.4本實驗室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和權力向技術/質量負責人直至實驗室主管報告任何不符合并提出糾正/糾正措施的建議。
4.工作程序
4.1不符合工作及其分類
4.1.1不符合工作
   在檢測工作或技術活動中,不符合工作可能發生在不同的場所或過程,如檢測過程質量控制、客戶投訴、服務和供應品驗證、對員工考察或監督、儀器設備的校準、檢測報告的核查、管理評審和內外部審核等;可能表現為對體系文件規定的偏離,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到檢測結果和檢測報告的質量,以上均為不符合工作。
4.1.2不符合工作的分類
按不符合的性質,不符合工作可分為:
4.1.2.1一般不符合是指對檢測結果有一定影響,但沒有涉及法律、安全和重大經濟責任,對客戶的利益沒有構成損害的不符合;
4.1.2.2嚴重不符合是指下列情況造成的、對檢測結果有嚴重影響的不符合:
(1)使用曾經過載、出現可疑數據、發現已超差、出現間歇性工作不正常和其它異常的設備;
(2)使用失效的檢測標準和方法;
(3)環境條件失控;
(4)能力驗證或比對結果離群或一致性不滿意;
(5)檢測質量控制中發現檢測系統不正常。
4.2不符合工作的識別
4.2.1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報告的審核和簽發人、監督員和內審員負責對相關檢測工作的環節和檢測結果進行監督,監督內容可涉及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4.2.1.1人員操作的失誤;
4.2.1.2客戶的投訴及有關信息反饋(見《處理投訴程序》);
4.2.1.3儀器設備的損壞或失效;
4.2.1.4消耗材料質量的不合格;
4.2.1.5環境條件的失控;
4.2.1.6樣品及其處理的不符合;
4.2.1.7檢測方法及選擇存在的問題;
4.2.1.8分包方工作的失誤;
4.2.1.9校準或溯源性的失控;
4.2.1.10數據處理的差錯;
4.2.1.11原始記錄的差錯;
4.2.1.12檢測的報告中的差錯;
4.2.1.13比對實驗或能力驗證中發現的問題;
4.2.1.14質量控制中發現的問題;
4.2.1.15內審、外審和管理評審中發現的問題等(見《內部管理體系審核程序》、《管理評審程序》)。
4.2.2各負責人員按照體系文件要求開展工作,對不符合事實及時上報技術/質量負責人。
4.3不符合工作的評價
4.3.1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對所發現的不符合工作進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評價,提出糾正處置意見,對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評價,明確糾正和糾正措施要求。
4.4處置
4.4.1由責任崗位根據糾正處置意見、通知相關崗位采取標識、隔離、扣發報告、暫時停止工作等措施予以糾正;
4.4.2經評價不符合屬于輕微、一般不符合項,應及時實施糾正,按《實施糾正措施程序》有關要求執行;
4.4.3如果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報告已經發出,則由技術負責人負責追回檢測報告,重新發放符合要求的檢測報告;
4.4.4經評價暫時無法通過糾正或糾正措施恢復正常的檢測活動,應決定取消相關檢測工作,并及時通知客戶。
4.5驗證
4.5.1監督員對不符合工作糾正/預防措施的有效性跟蹤驗證,證實所采取的糾正/糾正措施已消除了產生不符合工作的因素,并通知技術負責人,由其批準相關崗位恢復工作;
4.5.2內部審核中不符合項的跟蹤驗證,由質量負責人組織內審員實施;
4.5.3監督員和質量負責人應將對不符合工作糾正/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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