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供應]通過cnas實驗室認證的步驟流程
- 產品產地:江蘇南京
- 產品品牌:南京邦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包裝規格:CNAS/CMA
- 產品數量:0
- 計量單位:
- 產品單價:0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5:57
- 有效期至:2022-10-16
-
-
- 收藏此信息
通過cnas實驗室認證的步驟流程
詳細信息
辦理CNAS實驗室認可、CMA資質認定、CMA計量認證,輕松快捷拿證,全國代理、不成功、全額退款。
南京邦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從事CNAS/CMA實驗室認證、計量認證資質申請的咨詢企業,我們只做我們專業的,抱著最終為客戶辦實事的態度,只要南京邦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接了您的這個項目就100%的保證能夠幫您把實驗室認證辦下來,不成功,全額退款。————138——-0904——-0103——-(V信同號)
我們不是全能型的咨詢服務機構,我們只做我們擅長的,我們只專注CNAS、CMA認證。
以下內容是相關行業標準的節選,內容與標題沒有直接的相關性,具體CNAS/CMA實驗室認證辦理步驟,辦CNAS/CMA實驗室費用,辦CNAS/CMA實驗室要求,歡迎您來電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以下內容是行業相關標準的節選,內容與標題沒有直接的相關性,只是為了利于搜索引擎的收錄。
4.14.1實驗室應根據預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對其活動進行內部審核,以驗證其運作
持續符合管理體系和本準則的要求。內部審核計劃應涉及管理體系的全部要素,包括檢測
和/或校準活動。質量主管負責按照日程表的要求和管理層的需要策劃和組織內部審核。
審核應由經過培訓和具備資格的人員來執行,只要資源允許,審核人員應獨立于被審核的
活動。 
注:內部審核的周期通常為一年。
4.14.2當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導致對運作的有效性,或對實驗室檢測和/或校準結果的正確性
或有效性產生懷疑時,實驗室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如果調查表明實驗室的結果可能已受
影響,應書面通知客戶。
4.14.3審核活動的領域、審核發現的情況和因此采取的糾正措施,應予以記錄。
4.14.4跟蹤審核活動應驗證和記錄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有效性。
4.15.1實驗室的最高管理者應根據預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對實驗室的管理體系和檢
測和/或校準活動進行評審,以確保其持續適用和有效,并進行必要的改動或改進。評審
應考慮到:
——政策和程序的適用性;
——管理和監督人員的報告;
——近期內部審核的結果;
——糾正和預防措施;
——由外部機構進行的評審;
——實驗室間比對或能力驗證的結果;
——工作量和工作類型的變化;
——客戶的反饋;
——投訴;
——改進的建議;
——其他相關因素,如質量控制活動、資源以及員工培訓。 
注1:管理評審的典型周期為12個月
注2:評審的結果需輸入實驗室計劃系統,并包括下年度的目標、目的和活動計劃
注3:管理評審包括對日常管理會議中有關議題的研究。
4.15.2應記錄管理評審中發現的問題和由此采取的措施。管理層應確保這些措施在適當和
約定的日程內得到實施。
5技術要求
5.1總則
5.1.1決定實驗室檢測和/或校準的正確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很多,包括:
——人員(5.2);
——設施和環境條件(5.3);
——檢測和校準方法及方法的確認(5.4);
——設備(5.5);
——測量的溯源性(5.6);
——抽樣(5.7);
——檢測和校準物品的處置(5.8)
5.1.2上述因素對總的測量不確定度的影響,在(各類)檢測之間和(各類)校準之間明
顯不同。實驗室在制定檢測和校準的方法和程序、培訓和考核人員、選擇和校準所用設備
時,應考慮到這些因素。 
5.2人員
5.2.1實驗室管理層應確保所有操作專門設備、從事檢測和/或校準以及評價結果和簽署檢
測報告和校準證書的人員的能力。當使用在培員工時,應對其安排適當的監督。對從事特
定工作的人員,應按要求根據相應的教育、培訓、經驗和/或可證明的技能進行資格確認。 
注1:某些技術領域(如無損檢測)可能要求從事某些工作的人員持有個人資格證書,
實驗室有責任滿足這些專門人員持證上崗的要求。人員資格證書的要求可能是法定的、特
殊技術領域標準包含的,或是客戶要求的。 
注2:對檢測報告所含意見和解釋負責的人員,除了具備相應的資格、培訓、經驗以
及所進行的檢測方面的足夠知識外,還需具有:
——制造被檢測物品、材料、產品等所用的相應技術知識、已使用或擬使用方法的知
識,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缺陷或降級等方面的知識;
——法規和標準中闡明的通用要求的知識;
——所發現的對有關物品、材料和產品等正常使用的偏離程度的了解。 
5.2.2實驗室管理層應制訂實驗室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技能目標。應有確定培訓需求和提
供人員培訓的政策和程序。培訓計劃應與實驗室當前和預期的任務相適應。應評價這些培
訓活動的有效性。 
5.2.3實驗室應使用長期雇傭人員或簽約人員。在使用簽約人員和額外技術人員及關鍵的
支持人員時,實驗室應確保這些人員是勝任的且受到監督,并依據實驗室的管理體系要求
工作。 
5.2.4對與檢測和/或校準有關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關鍵支持人員,實驗室應保留其當
前工作的描述。
注:工作描述可用多種方式表達。但至少需規定以下內容:
——從事檢測和/或校準工作方面的職責
——檢測和/或校準計劃和結果評價方面的職責
——提交意見和解釋的職責
——方法改進、新方法制定和確認方面的職責
5.2.5管理層應授權專門人員進行特殊類型的抽樣、檢測和/或校準、發布檢測報告和校準
證書、提出意見和解釋以及操作特殊類型的設備。實驗室應保留所有技術人員(包括簽約
人員)的相關授權、能力、教育和專業資格、培訓、技能和經驗的記錄,并包含授權和/
或能力確認的日期。這些信息應易于獲取。 
5.3設施和環境條件
5.3.1用于檢測和/或校準的實驗室設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和環境條件,應有助于
檢測和/或校準的正確實施。
實驗室應確保其環境條件不會使結果無效,或對所要求的測量質量產生不良影響。在
實驗室固定設施以外的場所進行抽樣、檢測和/或校準時,應予特別注意。
對影響檢測和
校準結果的設施和環境條件的技術要求應制定成文件。
5.3.2相關的規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對結果的質量有影響時,實驗室應監測、控制
和記錄環境條件。對諸如生物消毒、灰塵、電磁干擾、輻射、濕度、供電、溫度、聲級和
振級等應予重視,使其適應于相關的技術活動。當環境條件危及到檢測和/或校準的結果
時,應停止檢測和校準。 
5.3.3應將不相容活動的相鄰區域進行有效隔離。應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5.3.4對影響檢測和/或校準質量的區域的進入和使用,應加以控制。實驗室應根據其特定
情況確定控制的范圍。 
5.3.5應采取措施確保實驗室的良好內務,必要時應制定專門的程序。
同類型其他產品
免責聲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發布企業負責,浙江民營企業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友情提醒:普通會員信息未經我們人工認證,為了保障您的利益,建議優先選擇浙商通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