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1月07日訊 日前,臨海市政府印發出臺了《臨海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將農醫保和城醫保合并,于20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意味著該市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城鄉二元結構將徹底改變,實現城鄉醫療保險一體化。
辦法規定,城鄉醫保基金籌集標準:年人均籌資標準不低于300元,其中個人繳納100元,各級財政補助不低于200元;對持有《臨海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重點優撫對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二級及以上的人員、80周歲以上老年人等,其個人繳納部分由市財政承擔。
此外,與原來的政策相比較,臨海城鎮居民成年人繳費標準將從原來的250元下降至100元,住院報銷待遇不變;農村居民繳費標準不變,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同時,增加了在非繳費期間出生的新生兒以及中斷職工醫保參保關系的失業人員轉入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辦法,實現了政策無縫銜接。
來源:臺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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