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5月30日訊 在昨天舉行的全市建設國家船舶與海工產業示范基地動員大會上,正式公布了《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船舶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和《舟山市建設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實施方案(2013—2020年)》。前者就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整合提升提供了許多高含金量的政策,后者則從中長期規劃的角度為舟山船舶與海工裝備產業發展確立了方向。
副省長、新區黨工委書記、市委書記孫景淼在這次會議上強調,舟山船舶產業轉型的思路已經理清、重點已經明確、政策已經明朗,擺在我們面前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就是按照部署,發揚四干精神,全力抓好落實。
扶持政策“真金白銀”
《若干意見》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大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鼓勵兼并重組、鼓勵轉產轉業、優化發展環境,共15條政策措施,實施期限至2016年底。
就扶持龍頭企業、培育特色優勢企業、努力提高創新發展水平、支持產業創新體系建設、進一步發展船配制造業這五方面,《若干意見》都提出了相關資金獎勵、補助等政策。如根據龍頭企業當年上繳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額度,對造船、海工和船配企業予以全額獎勵,修船企業予以全額的80%獎勵;根據其當年繳納“三稅”(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所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同比增長10%以上的,按超過部分的額度給予50%獎勵(上年“三稅”負增長的不予獎勵)。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將根據相關標準確定一批龍頭企業和特色優勢企業,連續三年給予重點培育扶持。但是列入培育扶持名單的船企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意見規定,將實行動態管理,定期進行考核。
兼并重組將有“綠色通道”
我市鼓勵企業通過擴股、轉讓、重組等形式引進市內外戰略投資者。對涉及產業結構優化影響較大的企業兼并重組,由市、縣(區)政府組織成立一對一的指導服務工作組,幫助開展相關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市級權限許可,對企業在兼并重組過程中發生的有關稅費,《若干意見》提出了具體的減免優惠政策。
據悉,我市將不再布局新上一般性修造船項目,同時就加快淘汰落后產業也有相關規定。
設立6000萬元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為進一步增強財政政策對船舶工業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和導向作用,從今年起,我市每年安排專項資金不少于6000萬元,主要用于企業培育、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兼并重組、市場開拓、平臺提升等方面的補助和獎勵。
我市還將設立舟山市船舶產業發展基金,參與船舶產業的整合提升。基金投資方向以市內船舶工業相關項目為主,重點開展對龍頭企業重大產業升級項目的股權投資,參與對企業(項目)的兼并重組。
國家產業示范基地建設路徑確定
《實施方案》明確了我市船舶與海工裝備產業未來一段時間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發展目標將分“兩步走”:力爭到2016年,建立完善“結構合理、要素齊全、優勢明顯、規模千億”的船舶工業體系。到2020年,產業體系更加完善,成為有國際競爭力的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基地;船舶工業總產值達到2000億元;三大造船指標占全國比重達15%以上,修船全國市場占有率達25%以上,海工裝備國內市場占有率達10%以上;船配業產值超過200億元。
空間布局進一步調整,從目前的“五大船舶修造集聚區塊、四大船舶配套園區”,結合新區規劃總體布局,將逐步調整為本島北部、六橫北部和岱山三大船舶與海工核心集聚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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