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引導臨海市住房消費和住房開發建設,加大對房地產市場的扶持力度,支撐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臨海市于近日出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在原有簡化審批環節、優化服務環境、加強金融機構支持等措施的基礎上,再出新招,確保該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第一招即是加大財政補貼的力度。自2016年1月1日至4月18日,對個人(家庭)購買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按所繳納契稅的地方留存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補貼。
而從4月19日(含4月19日)起,對個人(家庭)購買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所繳納契稅的地方留存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補貼。對個人(家庭)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按所繳納契稅的地方留存部分的80%由財政給予補貼。實施時間暫定1年。
第二招是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降低購建房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未結清相應商業性購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40%。
第三招則是簡化辦事流程,允許樁基先行。工程單體建筑面積(含地下)2萬平方米以上,或項目總建筑面積(含地下)6萬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高度超過60米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規劃部門確認的建筑定位圖和樁基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證明的,先予辦理樁基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允許樁基先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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