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心理分析者的思想:威廉·詹姆斯
詹姆斯在心理學領域的每一個話題上都有很多話要說,這在他那個時代就已經看出來了,可是,他主要的影響還是因為下述幾個概念:
功能主義:這個標簽通常適用于詹姆斯心理學。與新心理學家不一樣,詹姆斯認為,較高等的活動是因為其適應價值通過進化過程隨年齡增長而形成的,而新心理學家們卻認為,較高級的心理活動是通過簡單元素在每個人身上積累而成的。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出版的時候(1871)他才17歲,而《人類的祖先》出版時(1871)他已經29歲,因而對兩本書都有深刻印象。在他看來事情很清楚,意識的復雜過程之所以產生的進化,是因為他們的生命保持功能,為了理解這些過程,人們必須詢問他們要完成什么功能。
功能主義是個舉手可得的標簽,而且很準確,只是,它只適用于詹姆斯心理學的某些部分。他沒有實際的系統,而且有意避免讓自己的思想形成一個有機的系統,因為他感覺到,現在讓心理學形成一個宏大理論的時機尚未到來。如拉爾夫·巴頓·佩里所言,詹姆斯是位探險者,而不是制圖人。在《心理學原則》中,他提供了有關每一個心理學現象的材料和理論,從最簡單的感覺到推理,而沒有強行把一切東西歸結到一個統一的框架之中。
然而,他的確有自己鮮明的觀點。德國生理心理學家們說,心理狀態只不過是大腦和神經系統的生理狀態,而詹姆斯卻說這是“目前心理學狀態下無正當理由的妄斷”。他認為精神生活是真實的,而生理學認為人的意識只不過是對外部刺激的生理反應的觀點是不值得信賴和爭辯的:
所有的人都會毫不猶豫地相信,他們能感覺到自己在思想,他們能區分作為內在活動或者激情的心理狀態和它可以通過認知活動來處理的所有物體。我認為這個信仰是心理學所有基本條件中最為基本的,我會拋棄任何對其確定性的奇怪懷疑,認為那對本書的范圍來說將是太過玄妙。
因此,心理學的合適主題就應該是對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都能意識到的、和它們為這個有機體所要完成的功能的“意識狀態”的內省分析。
(我們將掠過詹姆斯就生理心理學在《心理學原理》中所說的話,因為在這些章節中,除了一些清徹透明和詩意的散文以外,沒有什么東西是明確屬于詹姆斯的。)
意識的本質:盡管詹姆斯排斥生理心理學中的物質主義,但他不能夠接受另一種形式的古典二元論,即認為意識是與肉體平行或者不依靠肉體而單獨存在的某種獨立體的觀點。這不僅是完全不能接受的,而且除了別人以外,費希納和東德斯都已經顯示,某些生理對刺激的反應引起了一些意識狀態。
詹姆斯考查了就意識-肉體問題提出的每一種主要辦法,最后確定了一種觀點上的二元論。有外在的物體,還有我們對這些物體的知覺;有一個物質的世界,還有一套與之相聯系的意識狀態。后者不僅僅是由外部事物引起的大腦狀態,它們是心理狀態,可以彼此間發生影響,而且,在意識的王國里,它們還遵守它們自己的因果法則。
不管意識狀態最終的本質是什么,詹姆斯說,心理學家都應該把意識-肉體這個問題擱在一邊。心理學遠遠還沒有準備好或者能夠理清生理狀態與心理狀態之間的聯系,而它在目前應該關心的問題是描述并解釋如推理、注意力、意愿、想象、記憶力和感覺等的活動。從詹姆斯的時代起,這就是許多心理學流派的主要觀點——人格及個人差別的研究、教育心理學、非正常人心理學、兒童發展研究、社會心理學;的確,幾乎是任何東西,只是實驗心理學除外而已。這個學派的大部分人將會變成行為主義者和今后幾十年當中的反“心理主義者”。
意識流:詹姆斯利用內省分析作為其探索有意識思維的主要方法,他強調說,這種方法感覺到的直接的現實就是復雜意識思維無法言說的流動:
大部分書都以感覺開始,它們都是最簡單的心理事實,而且是按合成的方式進行的,總是從底下的那些建起更高的一些。可是,這就拋棄了實證主義的調查方法。沒有人曾經擁有一個自發而來的感覺。從我們出生的那天起,意識就是許多物體和關系的集中復合。心理學有權在一開始就假設的惟一基本前提就是思維本身這個事實。對于我們這些心理學家來說,這個第一事實就是,某種思維還在繼續當中。我用思維這個詞來表示任何形式的意識,而不作任何分別。如果我們可以在英語里面說“它想”,就像我們說“(天)下雨了”,或者“(外面)刮風了”,我們就是在以最為簡單的方式和最少的假定來宣稱一個事實。因為我們不能,所以,我們都必須簡單地說,思維還在繼續之中。
詹姆斯認為意識不是一個東西,而是一個過程或者功能。正如呼吸是肺的功能一樣,傳遞有意識的心理生活就是大腦干的事情。為什么要干呢?“為了把一個已經變得過于復雜的神經系統導于調整自身的正規上來。”意識允許有機體考慮事物在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狀態,而且,因為有了由此而來的預測能力,它可以事先計劃并調整其行動,以適應環境需要。意識“無事不起早,可除非這事就擺在眼前,否則,許多事根本就算不得一件事”。最主要的事情是要生存,那就是它的功能。
就進一步的內省,我們可以注意到,意識是有某些特征的。在詹姆斯提出的五種特征中,最有趣的是——因為它與傳統的亞里士多德思維概念相矛盾——每個人的意識都是一個連續統一體,而不是一系列相關聯的經驗或者思想:
那么,意識自我出現時并非一排砍碎的粉屑。像“鏈”或者“連串”這類的詞并不能合適地描述它剛剛出現的樣子。它不是接上去的某種東西;它會流動;一條“河流”,或者一條“小溪”是很自然地描述它們應該用的比喻。因此,本書再次描述它們的時候,讓我們把它叫做思想之流,意識之流或者主觀生活之流。
雖然我們的思想或者知覺的對象也許好像是不同和分開的,但我們對它們的意識本身卻是一種連續的流,它們就像是浮在小溪上的東西。
思想流的概念(或者,按照它更為人所知的說法叫意識流)在心理學家中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并成為研究和臨床工作中非常有用和重要的東西。它還被很多作家立即拿去寫作意識流風格的小說,其中有馬塞爾·普魯斯特、詹姆斯·喬伊斯、弗吉尼婭·吳爾夫和格特魯德·施泰因。(施泰因實際上還在哈佛跟詹姆斯學習過。)
自我:就連意識的間歇,比如在夢中發生的,也不能中斷這個流的連續性;當我們醒來時,我們都不難在意識的流中做好這個連接,就是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可這是因為意識的另一個主要特征:它的個人本質。思想不僅僅是思想,它們還是我的思想或者你的思想。有一個個人的自我能區分自己的意識和其他人的意識,而且一時時,一天天都知道,我就是幾分鐘、一天,10年或者一輩子以前的那個我,同一個我。
自從心理學誕生以來,思想家們一直都在掙扎著解決這樣一個問題,即是誰或者是什么知道我就是我,知道我的經驗都是發生在同一個我的身上的。是什么物質或者實體,是什么觀察者或者監測者解釋自我的感覺或者連續身份的?詹姆斯把這個問題稱作“最令人困惑的難題,而心理學必須解決這個問題”。
古典的答案是,靈魂或者超驗的自我。可是,一個世紀以前,休謨和康德都曾表明,我們不可能對這樣一個自我產生實證主義的知識。哲學家們也許還可以就此思辯,可心理學家們不能夠觀察研究它。相應地,19世紀的實驗心理學家們甚至都不談論自我,英國聯想主義者們拋棄這個問題,認為它只不過是一些倏忽而過的思想之鏈。
可是,詹姆斯感覺到,“對一種明確的自我原則的信仰”是“人類常識”最為基本的部分,而且找到了一條將一種有意義的——而且可以研究的——自我概念歸還給心理學的辦法。我們都知道我們有一個單獨的自我,我們認為某些事情是我或者我的。這些感覺和與它們聯系起來的行動可以進行調查,因而就是“實證的自我”。
實證的自我有好幾種元素:物質的自我(我們的身體,衣服、所有物、家人、家庭);社會的自我或者我們(我們是誰,我們與生活中的不同的人處于相互關系時如何行動——一種對社會心理學的預測,這作為一個專業幾十年后才出現);還有精神的自我,一個人的內心或者主觀的存在,他整個的心靈功能或者性格的集合。所有這些只能通過內省的辦法和觀察的辦法加以探索;實證的自我總體來說是可研究的。
可是,這還是沒有完全解決這個最令人困惑的難題。什么東西解釋這個我性的感覺、自我狀態和歸屬感,即我就是剛才那個我這種純粹的確信?詹姆斯辨別了像屬于“純粹的自我”這樣一個完全是主觀現象的思想,并提出,它對連續個人身份的感知來自于意識流的連續性:“感覺(特別是肉體的感覺)的連續統一體的各部分的相似……構成我們所能感覺得到的那個真實、可證明的‘個人的身份’。”
詹姆斯說,既是這樣,心理學就不需要假設有一個觀察者或者靈魂在觀察這個了解一切的意識并保持身份的感覺:“表達實際的、如它們所出現的樣子那樣的、意識的主觀現象時,(靈魂)無論如何是不需要的。”他在吉米一書中把這個有力的結論說得更斬釘截鐵:
意識的狀態就是心理學完成其工作所需要的全部東西。形而上學或者神學也許能證明靈魂存在;可是,對于心理學來說,這個單一體實在的原理的假設完全是多余的。
意志:有些同時代人說詹姆斯對心理學最有價值的貢獻是他的意志理論,即有意識的、能引導自愿活動的過程。
詹姆斯在《心理學原理》中對意志的大部分討論都是神經生理學方面的,處理的是意志如何生成神經脈沖,脈沖如何產生所需要的肌肉運動。可是,他所撿起來的有趣得多的問題是,我們如何一開始就想到自愿采取一個行動的。關鍵的因素,按他的觀點來看,就是要提供有關我們獲取所欲求的目標的能力這方面的信息和經驗:
我們想要感覺、擁有、完成各種各樣的事情,而這些事情當時并沒有被感覺到、被擁有和被完成。如果伴隨著這個欲望的還有一種感覺,即獲取是不可能的,則我們就只是希望,可是,如果我們相信這個目標是在我們的能力范圍之內的,我們就會產生意愿,即所欲求的感覺、擁有或者完成就應該是真實的;而目前它就變得真實了,要么是在意愿產生的時候立即發生,要么就是在某些先決條件已經形成之后。
我們如何感覺到所欲求的目標就在我們的能力范圍之內的?通過經驗;通過我們對自己的不同行動會達到什么效果的了解:“提供各種可能的、不同的運動的想法,這是意志生活的第一個先決條件,而這些想法是由經驗根據它們不是自愿的行為留在記憶里面的。”嬰兒想要抓住一個玩具,因而手足作出無數隨意的運動,這遲早會與想要的玩具連接在一起的。它們最終會能夠產生合適運動的意愿的。做個類比的話,成人積累了不同行動及其可能后果的大量的想法,我們行走,談話,進食,并執行無數其它的行動,都是通過產生合適行動并獲取所欲求的目標的意愿來進行的。
在大部分時間里,我們毫不猶豫地產生日常行動的意愿,因為我們感覺到這與我們想做的事情并不矛盾和沖突。可是,在其它一些時候,互相沖突的一些想法存在于我們的腦海里:我們想做甲,但我們也想做乙,這是互相矛盾的。在這樣一些情況下,什么東西決定我們產生采取哪一個行動呢?詹姆斯的答案:我們將兩者的可能性相比較,決定除一個以外,其它的一律放棄,因而讓這一個成為現實。當我們做好決定后,意愿就接過來了;或者,人們也可以說,選擇放棄哪一個想法,注意哪一個想法這個動作即是意愿行動本身。
詹姆斯舉了一個獨特的個人例子。在一個寒冷的早晨,他躺在床上,他說,知道如果不起床就會遲到多少時間,就會讓好多事情放在那里沒人干,可是,他不喜歡因為起床而帶來的那種感覺,而寧愿選擇繼續留在床上將會帶來的感覺。最后,他有意禁止所有的想法,只考慮那天必須做什么事情。哎呀呀,這個思想成了他的注意力的中心,因而產生了合適的行動,他馬上就坐起來,下了床。“意愿的基本成就,簡單地說,當它是最為‘自動的’時候,就是注意另一個不同的對象,并讓它在意識面前保持足夠長的時間……注意力的努力因而成為意志最基本的現象。”
有時候,做決策是立即和簡單的,有時候很長時間而且是因為決意、推理和決策結果。不管過程如何,在每種情況下,意識是行為的原因,是因果關系中的干擾者,而不是對外界影響被動的自動反應。自動的行動暗示著脫開意志。
詹姆斯本人,如我們所知,后來在他的情感危機中也相信自由意志,這個信仰曾幫他度過了難關。可是,他仍然得用科學心理學的基本信條與這個信仰調和起來:所有的行為都是,或者最終都將是可以解釋的,每一種行為都有其原因所在。如果每個行動都是可確定的原因的結果,怎么可能有任何自由讓我們從好幾種可能的未來當中選擇一個并非完全確定的未來呢?然而,我們做一個決定,去做或者不做什么事情的時候,不管這事情是瑣屑無聊的還是事關重大的,我們每次都能體驗驗到某種象是意志的自由。
詹姆斯是很坦率的:“我自己的信仰是,自由意志這個問題,從嚴格的心理學立場上來說是不可解決的。”這位心理學家希望建立一門科學,而科學是一種固定關系形成的系統,可自由意志不是固定的、可計算的關系;它超越了科學,因而最好留給玄學家們們去鼓搗。心理學就是心理學,不管自由意志是不是真實的。
可他又堅持說,相信自由意志在實用主義方面看來是有意義的,也有必要。他從心理學轉移注意力以后就發展了實用主義的哲學,可它的種子還留在《心理學原理》中。詹姆斯的實用主義哲學并沒有像一些粗暴的簡單化評論所斷言的那樣,說什么“真理就是能起作用的東西”。不過,它的確說過,如果我們將解決一個問題的各種方案的含義進行比較的話,我們會選擇相信哪一個,采取哪一個行動。如果完全相信決定論,這會使我們消極和無能;完全相信自由意志,就會讓我們考慮各種其它辦法,來計劃,來實施方案。因此,這是實用和現實的:
大腦是各種可能性,而不是確定性的工具。然而,意識,因為有展現在它面前的自己的目的,而且也知道會導致什么樣的可能性,經過什么方式,如果它有一種因果的功效,將會強化有利的可能性,壓抑不利或者不相關的那些可能性……如果(意識)是有用的,它是通過其因果功效來實現這一點的,就像自動機器人理論必須屈從于常識理論一樣。
這些觀察意見雖然很有道理,也經久不衰,可是,詹姆斯討論意志的某些部分,在今天聽上去卻很是奇怪,而且老掉牙了。在他討論“意志的不健康”、嗜酒者或者吸毒者“被夸大的癖好”或者不能動彈的人“被阻礙住的意志”時,人們會聽到他對罹于病痛中的人深刻的關心——也聽到道德說教性的反對意見:
沒有哪個階級(的人)比無望的失敗者更能理解人生的金光大道或獨木橋之間的差別,那些感傷的人,那些醉酒的人,那些謀士、那些“欠債的”,他們的生活是知識與行動之間長期的矛盾,他們完全懂得字面的道理,可總是沒有想到要讓自己軟弱的性格堅強起來。
詹姆斯的意志心理學在許多年里都是美國心理學中的重要特征,可是,在行為主義長期的統治下——從約1920年到1960年——這個話題從美國心理學中完全消失了;在這樣一個決定論的系統當中,任何由有機體本身啟動的行為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從那以后,意志論也沒有能夠卷土重來,至少在這個名字下是沒有的;這個詞在現代許多的心理學教科書中甚至找不到索引的條目。
然而,詹姆斯心理學有關意志的論述在事實上是現代心理學主流的一部分,其名字是:“有目的的行為”、“意向性”、“決策過程”、“自我控制”、“選擇”、“自我功效”等等。現代心理學家,特別是臨床心理學家都相信行為是,或者最終必將是完全能夠解釋的,可是,人類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指導他們自己的行為的。如果心理學家沒有能夠回答這兩個概念為什么能夠同時都是正確的,那么,他們經常就來找詹姆斯自己的解決辦法:即這樣一個信仰,我們不能夠影響我們自己的行為,因此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即如果能夠,則會產生有益的成果。
無意識:詹姆斯心理學關心的幾乎全部都是有意識的心理生活;在《心理學原理》的某些部分,人們會得出這樣一個印象,即根本就沒有無意識的精神狀態,大腦里面發生的無論什么事情,根據定義都是有意識的。可是,在許多地方,詹姆斯都曾對這個問題持不同的看法。在談論到自愿行動時,他小心地區分我們有意識地命令的肌肉運動和其它的運動——即自愿行動的大部分——這些運動長期以來被執行和進行著,會立即和自動地跟隨心理的選擇,就好像是自己作出的選擇一樣。我們談話,爬樓,脫掉或者穿上衣服,根本就不考慮所需要的身體運動:“心理學中的一個普遍原則就是,意識會放棄所有不再有利用價值的過程。”在許多種熟悉的活動中,我們都實際上在根本不考慮需要的運動時效果更好:
我們投出東西,抓住東西,射擊某物或者砍下某物時,接觸得越少,肌肉用力越少,我們反而做得更好,我們的意識也反而看得也更加清楚(更遠的東西)。盯住你瞄準的地方,你的手就會抓住它;想著你的手,反而就會錯過它。
因此,詹姆斯預測了現代學習研究,而這些研究證明,通過實踐,更復雜一些的自愿動作,比如像彈鋼琴,開車或者打網球都是“學得過熟了”,而且很大部分是在有意識的思維發出一個總的命令之后很快無意識地完成它的。
他還看到,當我們不注意體驗時,我們也許會對這些東西不太注意,盡管它們對我們的感官會產生正常的影響:“我們醒著時,對習慣性的噪音等無動于衷,這證明,我們可以忽略否則會感覺到的東西。”
詹姆斯還很清楚無意識在非正常人心理學中的特殊現象的作用,比如,引用了法國心理學家艾爾弗雷德·比奈報告的一些歇斯底里盲目的例子:“比奈先生發現,他病人的手無意識地寫下他們的眼睛正在無效地努力著要‘看見’的東西。”可是,詹姆斯的注意力集中在有意識的心理生活上,他不能想象完全無意識的知識;他感覺到,不管什么形式,不管在什么地方,所有的知識都是有意識的。他跟隨另一位法國當代人,即彼埃爾·讓內的思想,認為這樣的些似是而非的無意識知識都是一種分裂人格的結果;主要的人格沒有意識到的東西,卻是為分裂的第二人格所“意識到”的東西。
詹姆斯以同樣的方式解釋催眠狀態下的某些方面,特別是催眠后的暗示,在這樣一些情形之下,病人在恍惚的狀態中接受了一些指令,在醒過來之后就執行這些指令,可還是對按照指令所進行的事情一無所知。分裂的人格假設是很差的,非常有限,而且經不起實證的檢驗,可是,詹姆斯在無意識作為一種現實被普遍接受很早之前表達這個觀點的時候至少承認,某些精神狀態是發生在主要的意識之外的。
在《心理學原理》出版之后的許多年里,詹姆斯擴大了他的無意識觀點,并依靠這個擴充來解釋夢幻、自動寫作、“魔鬼附體”和《宗教經驗種種》中報告的許多神秘體驗。弗洛伊德已經開始發表自己有關無意識的一些觀點了,可詹姆斯不一樣,他不認為無意識是動機的來源,或者是思維想從意識中驅除不能為社會所容忍的性愿望的方法。可是,早在1896年,詹姆斯就講到了弗洛伊德發現的歇斯底里癥狀減輕辦法的可能用途,而且,在聽說1909年弗洛伊德在克拉克大學講演后,他說:“我希望弗洛伊德及其弟子們能夠把他們的思想運用到極致……他們一定會對人類本性的理解投下一線曙光。”
情緒:詹姆斯提出過一個很不起眼的理論,這個理論遠遠沒有前面所述的大部頭理論著名,但卻引向了更多的研究。這就是他的情緒理論,它很簡單,但也同樣具有革命性。我們感覺到的情緒,并不是引起像快速跳動的心臟或者汗流不止的手掌這類肉體癥狀的那些東西,反過來,是對外部刺激產生反應的神經系統產生這些生理癥狀的,而我們對這些生理癥狀的感知就是我們叫做情緒的東西。這個說法如此有趣,如此具有說服力,它值得我們長篇大段地引用它:
我們自然的思維方法……就是,對一些事實的心理感知激發心理叫做情緒的心理效果,而后面的心理狀態又會產生肉體表達。我的理論正好相反,即說是,肉體的變化直接跟隨對引起刺激的事實的感覺,而且,我們對這同一些變化的感覺就是情緒。常識說,我們失去了財產,我們會痛苦和哭泣;我們會見一頭熊,會感到害怕而逃走;我們受到竟敵的侮辱會生氣,然后反擊。這里要辯護的假設說,這個順序是不對的,一個心理狀態并不是直接由另一個心理狀態引發的肉體的表達必須首先放在中間,更為合理的表述應該是,我們感到難過,因為我們哭了,感到憤怒,是因為我們反擊了,感到害怕,是因為我們在發抖。
他把這個理論建立在內省的基礎上,人們只需要仔細地朝里瞧一瞧就知道,人們的情緒是從生理表達中發展而來的:
如果沒有跟隨感知而來的身體狀態,則感知在形式上就會是純粹認知性的、蒼白、無顏色、缺乏情感的溫暖。我們也許會看見這頭熊,并想著最好是逃走省事,接受侮辱并覺得奮起反擊是正確的,可是,我們不應該在事實上感到害怕或者憤怒。
幾乎就在同時,同樣的理論由一位丹麥生理學家卡爾·朗格提出來了,他的工作詹姆斯是予以了承認的。盡管他和朗格并沒有在這個理論上進行合作,但它很快便被確認為詹姆斯-朗格理論,并在今天的教科書中以這個名字進行討論。
這個理論有一個奇怪的歷史。它很快引起爭議和研究,最終被認為在許多方面是錯誤的。沃爾特·坎農是位哈佛生理學家,他在1927年顯示,有些不一樣的情緒都伴隨有總體上是同樣的身體反應;生理反應不一定具體到能夠解釋不同情緒的程度。比如說,憤怒和害怕都伴有心跳加速和血壓升高。另外,坎農說,內臟反應時間很慢,但情緒反應卻經常是立即產生的。坎農的結論是,情緒刺激會激發丘腦(更新的研究已經精確地指出了下丘腦和邊緣系統);從大腦開始,信息會向外發出,一方面向自動的神經系統,從而在此生成內臟變化,一方面向腦皮質層,在這里生成情緒的主觀感覺。
可是,詹姆斯-朗格理論仍然受到心理學家們的高度注意。它在假定情緒有生理成因上是正確的,盡管現在這些成因都被確認為自動的神經過程而不是內臟變化。而且,盡管這個理論有不精確之處,它還是具有實際的應用的。我們可以控制對刺激的生理反應,也就可以在同樣程度上控制聯想情緒。我們可以數十來控制憤怒,可以吹口哨而保持樂觀勇敢,可以跑步或者打網球以區除煩惱。許多現代心理醫療家都教病人進行放松鍛煉以減少焦慮或者害怕,還可以用自信的態度練習站立、行走和談話,以獲得對自己的信心。心理學家保羅·艾克曼及其在加利福尼亞大學醫學院的同事最近顯示,當志愿者有意做一些與某些情緒相關的面部表情時——驚奇、討厭、悲傷、憤怒、害怕、幸福——這些會影響到心跳和皮膚溫度,并誘發少量合適的情緒。情緒的生理表達引起某種程度的情緒;總起來說,詹姆斯-朗格理論有一部分是正確的。
詹姆斯式的矛盾
大凡讀過詹姆斯心理學作品的人一定會時常感到困惑:詹姆斯總是清晰明白而且很有說服力的,可是,在同一個話題相反的方面,他也是如此。詹姆斯經常是自相矛盾的,不是因為頭腦混亂,而是因為他在學術問題上太過寬泛,無法使自己局限在一個封閉或者連續的思想體系內。著名的心理家研究者和幾十年前的一位理論家戈登·奧爾波特總結了詹姆斯變色龍一樣的習慣:
光是在《心理學原則》一書中,我們就能找到極明顯、使人迷惑、公然的矛盾之處。比如,他既是一位實證主義者,也是一位現象主義者。星期二、四、六,他會指向行為主義和實證主義,不過,在星期一、三、五他好像更富有才氣,這時候,他會寫到意識流、宗教體驗的種類和戰爭的道德名稱。
可是,奧爾波特卻認為這種前后不一致是一種美德,自有其好處。他談到詹姆斯“高產的矛盾之處”;認為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經常會揭開問題的蓋子,好讓后來人加以攻破。
可是,結果詹姆斯對心理學的影響雖然很大,卻是一陣陣子的;雖然流傳甚廣,但從沒有處于主流地位。詹姆斯避免創立一個系統,沒有形成任何學派,很少培訓研究生,也沒有追隨者。然而,令人吃驚的是,他的思想當中有很大一部分成了主流心理學的一部分,特別是在美國。詹姆斯在實驗室方法和實驗方法學上面輸給了馮特,可詹姆斯的心理學極其豐富,有現實主義色彩和實用主義用途,從整體上勝過了馮特系統。如雷蒙德·番切爾說的:
詹姆斯將心理學從某種深奧難解和抽象的科學,其內省式方法學的難度使一些學生避之不及,轉變成了一門直接談及個人興趣和關心的問題的學科。詹姆斯讓心理學產生了一種特征,使它成為一個“下三流的小課題”,它排除了大家想知道的一切,但在他自己論述心理學的著作中,卻與這種特征極不相符。
在主流之外,詹姆斯還在兩個方面影響了心理學,這兩個方面都是實際的。一是:他建議將心理學原理應用到教學當中去,這已經成了教育心理學的核心。另外一個是:1909年,作為“國立精神衛生委員會”的高級執行委員,詹姆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讓洛克菲勒基金會和其它一些財團將成百萬的美元分配到了精神衛生運動、精神醫院的發展和精神衛生職業人員的培訓中。
當美國心理學協會1977年慶祝其75歲生日時,開幕式講演人戴衛·克萊奇說威廉·詹姆斯是“培養了我們的父親”。談到在過去四分之三世紀的時間里解決由詹姆斯提出的一些問題的努力時,克萊奇說:“就算我把一切的收獲和成就全部加起來,再乘以希望這個系數,所得的總數還是不足以作為足夠豐碩的貢品供奉在詹姆斯的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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