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杭州市城管局啟動了杭州共享單車“清廢行動”;二十多天來,已清理近4萬輛廢舊共享單車。這其中,既有自然老化淘汰的,也有人為毀壞的,還有一部分是一些共享單車企業“出局”后遺留下來的。
廢舊共享單車回收處置問題,日益引發關注。一位名叫吳國勇的攝影師,去年就曾以《無處安放》為題,拍下近三十座城市廢舊單車收集“墳場”的情景,照片讓人觸目驚心。按照相關規范,共享單車應以三年為期強制報廢;2016年11月左右,杭州街頭出現了第一批共享單車,這也意味著,第一批共享單車已普遍面臨大限。“鐵垃圾”遺棄街頭,誰來收集,如何回收處置,考驗城市治理能力。
相關媒體也為此發起了討論,讀者意見以“誰家孩子誰家抱”為主,這個觀點肯定沒錯。2016年12月出臺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中就曾提到,要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制度內核簡而述之,即生產者對其產品承擔的資源環境責任,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產品設計、流通消費、回收利用、廢物處置等全生命周期。適用到共享單車上,就是要如何從環境和節約資源角度,以適當方式收集處理的問題。當然了,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其實還是重在“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比如,一開始就通過加強規范引導,納入服務考核,建立負面清單等,后期諸多麻煩事,或許都能有效避免。
事實上,這些年共享單車從“亂”到“治”,無不說明這一點。拿杭州來說,最多時有10家單車企業涌入,投放總量高達88.27萬輛,甚至一度出現小長假單車“圍湖”亂象。經過“減量提質”,建立服務規范,持續源頭治理,杭州現有兩家在營企業,單車總量被控制在25萬輛內。凡此種種無不說明,一方面,事在人為,只要治理持續跟進,新業態帶來的新問題都是可控的;而另一方面,新業態要有新思維,治理不能總是跟著問題跑,只有提高前瞻思維,才能把問題牢牢控制在萌芽之中,教訓其實也值得吸取。
當然了,共享更要共治。建設城市文明,還需要公眾積極參與。拿廢舊單車清理來說,量大面廣,發現不易,僅靠管理部門力量肯定遠遠不夠。加之很多車被遺棄在大街上、小區中,甚至丟棄在河道下、花壇里,這就更增加了工作難度。而從管理部門角度來說,則須把工作做得細點再細點。比如,廢舊單車被發現,如何接訴如何處置,都該有一套規范流程。反過來,如果對舉報投訴反應遲鈍,久而久之,恐怕也會削弱市民公眾參與積極性。
回到文前。一家無法扎實扛起主體責任的企業,被市場拋棄是必定的。這些年大量共享單車企業的“出局”,已經頗能說明問題。而今,集中清理廢舊單車還只是第一步,后續肯定還會涉及回收處理等問題,每一步都像一次大考,需要相關各方積極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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