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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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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發文免開社區證明,減負便民
背景:無犯罪記錄、親屬關系等20項證明,今后社區不用開了。經國務院同意,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六部門聯合出臺意見,部署開展“社區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改進和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
小蔣隨想:這對社區和辦事群眾都是利好消息。此舉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持續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決策部署,又旨在清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奇葩證明”,為群眾辦事創業提供便利。
法無授權不可為。意見明確,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列入保留證明事項清單的證明事項,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予出具。社區、村委會不再出具與自身角色和法律相沖突的證明,是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即便有法律法規依據,但已經不符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或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沒有能力核實的,有關部門要在廣泛征求意見、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按程序提請修改法律法規規定,明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再出具。嚴謹而不僵化,尊重法律,又強調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
為基層減負,也是管理部門轉變作風、摒棄部門本位的體現?;鶎雍腿罕娪心男├щy、需要哪些幫助,管理部門理當致力解決,努力為群眾解憂,而不是“問題未解,先開證明”。管理方式上的轉變,將提高基層治理效能。以民為本,才能獲得群眾肯定。
社區不開具證明,不等于信息無需核實。讓群眾少跑腿,就得讓信息多跑路。首批20項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中,多次提到居民辦事事項涉及的部門可通過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方式進行核對。這要求部門之間為信息共享設立機制、暢通渠道,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部署,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核查,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查詢核查業務,打通信息孤島。
在這一過程中,更要做好政策措施銜接,避免出現管理“真空”、服務“斷鏈”。思想統一,工作到位,措施得力,才能提高基層自治效能,確保群眾辦事順暢,讓改進和規范取得積極實效。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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