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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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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四年:每個活著的事物都有義務去養活自己(1)
從大學畢業后,我一共先后為四家企業打過工。這里的打工指與用人單位簽署過正式合同的工作行為,而非偶爾的兼職或是短期的實習。其實早在念大學的時候我就有過各種各樣的兼職和賺外快經歷:蹲在路邊發過傳單,在電視臺跑過民生新聞,去黃金周的商演賣過唱,甚至是幫證券公司做過銷售……每次經歷都極其狗血。
先說大一時候發傳單的事兒。
起因是朋友的弟弟在家用電器連鎖店上班,每到年中或是年末都會有一系列促銷活動。那年五一小長假,他發消息問我放假這幾天有沒有考慮去賺個外快,我問他是啥活兒,他說就在店里發發廣告,很輕松的,一天一百。
“好啊,我要去的!”我想都沒想就一口答應。
剛上大學那會兒,告別了黑色高三,到大學就像犯人刑滿釋放了一樣如狼似虎地各種揮霍,那半年簡直花錢如流水,吃喝玩樂買衣服買化妝品就是報復式地消費。正是缺錢的時候天上掉下了個美差,我怎么可能放過。為了避免無聊,我還特地約了閨蜜菁菁和我一塊兒去賺錢。我這人特講義氣,遇到好事肯定會想到分朋友一杯羹。
我還清楚地記得,那天我倆特地化了個妝,穿戴美艷地出現在電器店。前腳剛踏進店門,柜臺前一小個子的業務員就如看到了土財主似地兩眼發光朝我們招呼道:“兩位美女是要來買手機還是買電腦啊?”
我倆異口同聲地回答:“不是啦,我們是來干活的。”我用雙眼的余光掃到那個業務員一臉的狐疑,那表情現在看來活生生就是《植物大戰僵尸》的游戲里僵尸遇到冰凍生菜被凍住的那一瞬間。
我倆徑直穿過商場到了里屋,“請問我們是假期來打工的大學生,應該找誰?”我對迎面過來的一個戴著黑框眼鏡的中年婦女發問了。
那中年婦女終于站到中間開始發號施令了。“今天大家的工作就是把這些傳單發出去。”她一邊捧出一大摞紙一邊說,“下面開始分配人員的工作區域。你,站在店門口;你,站那兒;你和你,去店外面的宣傳牌下面發……”只見她在一群人面前用她那只爬滿了皺紋的爪子指來指去,終于到我倆了:“你們倆,就去前面路口發吧。”
我在心里暗喜,去路口發好啊,總比在她眼皮底下強。
文章來源: 《 就想開間自己的小店 》作者:夏小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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