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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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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創建省級公益性農產品市場 促進食品安全
記者從山西省商務廳獲悉,山西日前開展省級公益性農產品市場創建認定工作,規定在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內,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部分鮮活農產品價格要低于當地物價主管部門監測平均批發價格的5%以上。
據了解,省級公益性農產品市場要具備突出的輻射帶動和便民服務能力。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占地面積應在30畝以上,農產品年成交額不低于5000萬元;公益性農貿市場的經營攤位應在50個以上,服務半徑500米以上,經營農產品不少于20種,農產品年成交額不少于1000萬元;公益性農產品零售企業應有不少于5個統一配送的零售網點,單個網點服務半徑500米以上,經營農產品不少于20種,農產品年銷售額不少于5000萬元。
山西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公益性農產品市場是政府支持并擁有較強控制力,具有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促進食品安全、推動綠色環保等公益功能的農產品市場。政府鼓勵市場內大型批發商向產地延伸,通過土地流轉、投資入股、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簽訂長期采購協議等方式,發展訂單農業;鼓勵縱向延伸產業鏈條,發展“農批零對接”。
同時,相關部門要對市場內主要農產品價格進行每日采集和監測預警,通過搭建價格發布平臺,發布農產品品類價格指數。在發生價格異常波動時,通過減免費用、增加供給等手段平穩物價波動。
(文章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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