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時間:2020年06月02日
信息來源:
醫院“傍名牌”頑疾何以久治難愈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對知名醫院等機構被冒牌問題開展清理整治的通知》稱,近期部分醫療機構利用“協和”等知名醫院名義對外開展經營,擾亂正常醫療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為促進醫療等行業規范有序發展,現決定以“協和”“華山”“湘雅”“華西”“齊魯”“同濟”“天壇”等知名醫院被冒牌問題為重點,對知名醫院等機構被冒牌問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清理整治,切實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
一段時間以來,國內不少城市都發現有冒牌的知名醫院,有的直接用知名醫院之名,有的則聲稱是這些知名醫院的品牌連鎖醫院或合作醫院,方式雖有不同,目的都是為了“傍名牌”,這種現象存在已非一日兩日,盡管各地時有采取集中整治的舉措,但一直難以斷根。2018年就有媒體調查發現,全國1700多家“協和醫院”,除了三家外都是冒牌的。現在,這種現象變得越來越嚴重,足見醫院“傍名牌”問題的頑固性。
2017年8月,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和《企業名稱相同相近比對規則》規定,企業名稱不得與同一企業登記機關已登記注冊、核準的同行業企業名稱近似,但有投資關系的除外;若知名醫院對這些醫院沒有投資,這些醫院就禁止使用知名醫院的名稱。《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明確,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此外,借知名醫院的名稱來打廣告,還涉嫌違反《廣告法》的相關條款。從法律層面來看,給予這些行為以堅決打擊,并不缺乏手段和依據。
因此,對于這類行為的集中清理整治,可以收到較好的效果,但如果缺乏日常嚴格監管,兩次集中整治之間就會存在一個較長的監管空檔,在此期間,這種現象就容易卷土重來。醫院“傍名牌”在短時間內就可獲得較大利益,而賺快錢本來就是少數民營醫院的一種生存之道,這些醫院借整治的間歇大肆“傍名牌”,等風聲緊時見好就收,但仍可獲得可觀利潤。
可見,對于醫院“傍名牌”頑疾,除了要進行集中整治外,還要加強常態化監督和長效監督。日常監督除了強化執法外,還可以鼓勵知名醫院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利益。過去知名醫院對此多聽之任之,主要因為冒牌的醫院多了管也管不過來,通過法律來維權,耗時長、成本大,反而得不償失。所以,鼓勵知名醫院維權,就應該為他們提供方便,不妨通過委托代理等方式展開訴訟,通過集中訴訟降低成本,提高維權效率。
受冒牌知名醫院坑害最深的,無疑是廣大患者,患者原以為到了一家了不起的醫院,得到了一位了不起的醫生的診療,結果卻掉進了一個醫療陷阱。因此,對于這類行為,更應該站在患者的角度,通過具體的個案來維護患者的利益,只要發現一起借名坑人事件,就及時處理一起,這樣的監督才能產生持續的震懾作用。
來源:北京青年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建議。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