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7月21日訊 從7月1日起,浙江省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60元調整為66元。所有符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人員,均可享受不低于此標準的基礎養老金。
省里規定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那么臺州市標準如何?昨日,記者從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7月19日,2011年第五次市長辦公會議上,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臺州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臺州市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將由每月60元調整到每月80元。
據了解,凡年滿60周歲、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市區常住戶籍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就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全市年滿60周歲、符合領取條件的老人達77萬人,臺州市區符合條件的60歲以上老人達21萬人。據初步測算,調整基礎養老金后,臺州市市區每年將多發放5000多萬元養老金。
除了規定基礎養老金標準外,通知還規定了市區高齡老人待遇補貼標準,從今年4月1日起,市區常住戶籍的高齡老人在享受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的同時,對80周歲至89周歲老人予以每月30元補貼,對90周歲至99周歲高齡老人予以每月60元的補貼,對百歲以上老人予以每月500元的補貼。
另據了解,市區將增設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在原有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六個檔次的基礎上,增設1500元(七檔)、1900元(八檔)兩個檔次。對選擇七檔、八檔繳費的,財政繳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90元。
據悉,《關于進一步做好臺州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將于近期下發,其他縣(市、區)也將于近日出臺基礎養老金標準。
來源:臺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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