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臨近,最熱的話題不是中秋該怎么過,卻是繼“加名稅”之后的“月餅稅”;9月1日個稅起征點調至3500,談論最多的不是少交了多少錢,工薪階層最糾結的還是“月餅稅”。大家火了,工薪階層容易嗎?“趁火打劫”的“加名稅”余溫未退,又來了個“巧立名目”的“月餅稅”。
“月餅稅”到底合不合法?
面對爭議,稅務部門表示:公司所發屬于“實物”形式的個人收入,按照我國稅法相關要求,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于普通消費者對稅法原則不清楚,導致很多人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其實,稅務部門只是依法征收,而且已經征收多年了。”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說,“月餅征稅法理上并沒有錯”。
針對“月餅稅”“合法說”,任志強在微博中這樣寫道:“如果是惡法,合法也應改掉。如果是不合法就更是惡稅了。為啥不說三千五以下的免收呢?”
“‘月餅稅’之類稅收的出現,其實反映出稅收見縫插針的趨勢,而且這種見縫插針征稅的對象是普通民眾。”網友“臨洮愛吃精蟲”說道,“月餅繳納個稅?建議根據政府官員官位大小也征個官位稅。多少灰色收入他們不管,偏偏搞這種蚊子大腿上挑肥肉的事。”
“如果這樣,還不如直接發現金,還能去挑選自己喜歡的口味兒,何必統一派發月餅呢?”一家單位職工小李郁悶地表示。
稅法要執行也要體現人文關懷
很多網友表示,中秋節期間贈送月餅,已經成了一項節日傳統。但有調查表明,大部分月餅轉送來轉送去,成了不少職工的“人情負擔”,很多人節日期間真正吃不了一塊半塊的月餅。從這個意義上講,誰也不愿為單位派發的月餅買個人稅收的“稅單”。因此,人們才會對發月餅也收稅的事在感情上難以接受。
網友“陳小擅”就說道:“中秋,是中國人慶祝一家團圓的日子。很多單位發一盒月餅,很讓人感到溫暖,但是,政府來收這個稅,是不是太……?”
網民“夏天”指出,如果生活用品稅負過重,必然會擠壓普通民眾的日常消費。如此一來,月餅銷售市場可能萎縮,相關就業崗位也被削減,這么多負面效應,稅務部門不可不正視。“如果發月餅和發過節費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話,那我還是希望單位發給我過節費,不要月餅”,外企白領小李抱怨說,“現在的月餅一小盒只有幾塊,售價兩三百元,太不值,還是發放現金或者購物卡較為實惠。”
對于一些工資處于臨界點的工薪階層就更不合算了。比如張女士實際到手的月工資為5000元,減去3500元免征額后為1500元,即“應納稅所得額”為1500元,適用第一級稅率3%,即1500元乘以3%減去速算扣除數0,張女士當月應繳個稅為45元。而本月單位又發放了價值300元的月餅,張女士的“應納稅所得額”上升 為1800元,就適用第二級稅率10%和105的速算扣除數。計算可以得出,張女士領了月餅后,1800元乘以10%減105等于75元。也就是說,張女士為這盒月餅多繳了30元個稅。以此類推,假如張女士的月收入為8000元,那么她就要為一盒300元的月餅繳納60元的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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