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8月12日訊 設立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小微企業成為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定的主要起草單位可獲得10萬元補助,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增速,被評為市工業行業“隱形冠軍”小微企業主要經營者可獲10萬元獎勵……這些都是我市新推出的扶持小微企業舉措。
從市經信委獲悉,我市新近發布了《湖州市小微企業扶優發展十條》,針對小微企業一舉推出了10大“金條”,其扶持領域涉及小微企業上規升級、創業創新、轉型升級、開拓市場、提升管理水平、融資服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創業基地建設、引導鼓勵鄉鎮發展小微企業等等。
小微企業不僅數量眾多,而且是整個工業經濟做大做強的重要“后備軍”。據統計,截至2012年底,我市共有工業類小微企業4.8萬余家,占全市工業企業數的96%,提供全市60%以上的就業崗位。
新政策中明確提出,我市將設立小微企業工業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該資金今后還將逐年增加;對于新辦科技型小微企業,其設備投資額超過200萬元且正常生產一年后,可獲設備投資額的4%補助;入駐市級及以上小企業創新基地滿3年的,可獲3年房租的30%補助,最高可達10萬元;購買技術或專利費用可獲20%補助,最高達20萬元。
我市還鼓勵小微企業轉型升級、提升管理水平,以及開拓市場。新認定的省創新型示范中小企業、省級中小企業技術中心等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評市工業行業“隱形冠軍”的企業,主要經營者可獲10萬元獎勵;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零土地技改項目,生產性設備投入超過500萬元,可獲4%獎勵;小微企業成為行業(地方)以上標準制定主要起草單位,可獲得10萬元、20萬元乃至50萬元的補助;統一參加市公布的重點組織、重點支持和支持類境外展會,可分別獲得100%、80%和60%展位費補助等。
我市還進一步優化小微企業發展環境,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增速、貸款戶數增量高于上年水平,繼續實施銀行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服務機構首次獲評省級以上可獲獎勵,每年評選10家左右市級優秀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鼓勵小企業創業基地爭創省級、市級示范基地,新認定者可獲獎勵;每年評定10個小微企業發展先進鄉鎮等。
對于小微企業上規升級,政策明確首次上規的工業小微企業實繳稅金超過50萬元的,其新增稅金前3年分別按100%、 50%、 30%給予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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