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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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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題材是錯綜復雜的,這該是下述事實的托辭:這本書中沒有一章的標題與它們的內容非常相符,當我們轉向題目的新的方面時,我們經常要回到那些已經論述過的事情上來。
這樣,我們反復談到:自我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于自居作用,這個自居作用取代了被本我拋棄的精力貫注;在自我中,這些自居作用中的第一個總是作為一種特別的力量行動著,并以超我的形式從自我中分離出來,以后當這個超我逐漸強大起來時,自我對這樣的自居作用的影響的抵抗就變得更厲害。超我把它在自我中的地位,或與自我的關系歸于一個必須從兩個方面考慮的因素:一方面,超我是第一個自居作用也是當自我還很弱時所發生的自居作用;另一方面,超我是奧狄帕司情結的繼承者,這樣它就把最重要的對象引進自我了。超我與后來改變了的自我的關系與童年最初性階段和青春期以后的性生活的關系大略相同。雖然超我易受所有后來的影響,然而它通過生活保留著父親情結的派生物所賦予它的特性——即與自我分離和控制自我的能力。它是自我以前的虛弱性和依賴性的紀念物,成熟的自我仍是超我支配的主要對象。自我服從于超我的強制規則,就象兒童曾被迫服從其父母那樣。
但是從本我的第一個對象精力貫注和從奧狄帕司情結而來的超我的派生物對超我來說更有意義。正如我們己說明過的,這個派生物使超我與本我的種系發生的獲得物發生了關系,并使超我成為以前自我結構的再生物,這個再生物曾把它們的沉淀物遺留在本我之中。這樣,超我始終很接近本我,并能夠作為本我的代表面對自我而行動。超我深入本我之中,由于這個道理,它比自我離意識更遠。1
由于我們轉向某些臨床病例,我們將會很好地審查這些關系,雖然這些臨床病例失去新奇感已經很久了,但是還需要對它進行理論上的討論。
在分析工作中,某些人的行為表現出一種非常奇怪的方式。當人們滿懷希望地對他們講話或表示對醫療進展的滿意時,他們卻流露出不滿,他們的情況總是向壞的方向發展。人們開始把這種情況看作挑釁和證實他們比醫生優越的企圖,但是后來人們開始采取一個更深入、更公正的觀點。人們開始確信,不僅這些人不能忍受任何表揚或贊賞,而且他們對治療的進展作出相反的反應。每一個應該產生的并在其他人中已經產生了的局部結果,在癥狀有了好轉或暫時中止發展的情況下,在他們身上卻暫時導致病情惡化;他們在治療中不僅沒有好轉,反而更加惡化。他們表現出人們所知的“負性治療反應”。
無可懷疑,在這些人身上有某些東西堅決與恢復健康相抵觸,康復臨近使他擔心,好象它是一種危險。我們已經習慣于說在他們身上對病的需要較之恢復健康的愿望更占上風。如果我們按照常規來分析這種抗拒——甚至在容忍他對醫生持挑釁態度和從病情中得到好處的種種形式的固著以后,抗拒的大部分仍會留下來;在所有恢復健康的障礙中它呈現為最強大者,比我們熟悉的那個自戀性無接觸(narcissistic macessibility)的障礙更強大,它表現為對醫生的抵觸態度并依戀著從病情中所得到的利益。
最后,我們開始發現我們所論述的東西可以稱為“道德”因素,一種罪惡感,它在病情中尋求它的滿足并且拒絕放棄痛苦的懲罰。我們把這個令人失望的解釋當作最后定論是正確的。但是僅就病員而言,這罪惡感是沉默的;它沒告訴他他是有罪的;他沒有感覺到有罪,他只覺得有病。這個罪惡感只是把自己表現為對恢復健康的抵抗,這個抗拒非常難以克服。要使病人相信這個動機存在于他持續有病的背后也是特別困難的;他頑固地堅持這個更加明顯的解釋:分析的治療不適合他的病情。2
我們已進行的描述適用于這種事態的最極端的例子,但是在許多病例中這個因素只在很小的程度上被計算在內,也許在所有相對嚴重的神經癥病例中也是如此。事實上,在這種情況里恰恰可能是,自我典范的態度和這個因素,決定著神經癥的嚴重程度。因此,我們應毫不猶豫地更充分地討論罪惡感在不同的條件下表現自己的方式。
對通常的有意識的罪惡感(良心)作出解釋并不困難;它建立在自我和自我典范之間的緊張之上,它是自我用它的批評能力進行譴責的表現。在神經癥中人們熟知的自卑感可能離這種罪惡感不遠。在兩種我們很熟悉的疾病中,罪惡感過分強烈地被意識到;在這兩種疾病中,自我典范表現得特別嚴厲,經常以殘酷的方式激烈地反對自我。自我典范的態度在這兩種情況下,即在強迫性神經癥和憂郁癥的情況下,除了表現出這個共同點以外,還表現出很重要的區別。
在強迫性神經癥的某些形式中,罪惡感太嘈雜,但又不能面對自我為自己辯護。因而病人的自我背叛了罪惡的污名并在與這污名斷絕關系時尋求醫生的支持。默認這污名是愚蠢的,因為這樣做是沒有結果的。分析最終表明超我受到了對自我來說是未知過程的影響。發現真正在罪惡感底層的被壓抑的沖動是可能的。這樣,在這種情況中,超我比自我更知道無意識的本我。
在憂郁癥中,超我獲得了對意識的控制這種印象更為強烈。但是在這里自我不敢反對;它承認它的罪惡并甘受懲罰。我們了解這個區別。在強迫性神經癥中,所談論的是存在于自我以外的反對的沖動,而在憂郁癥中,超我的懲責對象通過自居作用被帶到自我之中。
為什么罪惡感在這兩種神經癥中能具有這么強大的力量,這確實還不清楚;但是在這種事態中談及的主要問題在于另一方面。等我們論述了罪惡感保持無意識的另一些病例之后,我們再進行這方面的討論。
罪惡感的問題基本上是在歇斯底里和歇斯底里式的狀況中發現的。這里,使罪惡感保持無意識的機制是容易發現的。歇斯底里自我擋住令人苦惱的知覺,它的超我的批評正是用這令人苦惱的知覺來威脅它,同樣,在這個令人苦惱的知覺中歇斯底里自我習慣于擋住不可容忍的對象精力貫注——依靠壓抑的行為。所以,正是自我才對保持無意識罪惡感負責。我們知道,一般來說,自我的職責是按照它的超我的命令執行壓抑;但歇斯底里是一種自我調轉同一個武器來對抗其嚴厲的監工的情況。正如我們所知,在強迫性神經癥中,反相形成的機制占支配地位;但是這里(在歇斯底里中)自我只是成功地對罪惡感涉及的材料保持疏遠。
有人會進一步大膽地提出假設:罪惡感的大部分一般必須保持無意識,因為良心的起源與屬于無意識的奧狄帕司情結有著密切的關系。如果有人喜歡提出自相矛盾的主張:一個正常人既比他所相信的更無道德,也比他所知道的更道德(這一主張的前半部分基于精神分析學的發現),那末,精神分析學是贊成起來反對后半部分的。3
無意識罪惡感的增長會使人們成為罪犯,這一發現是令人驚訝的。但這毫無疑問是一個事實。在許多的罪犯身上,特別是在年青罪犯的身上,人們可能發現在犯罪以前存在著非常強大的罪惡感,所以罪惡感不是犯罪的結果,而是它的動機。能夠把這種無意識的罪惡感施加在一些真正的、直接的事情上,這好象是一個寬慰。4
在所有這些情況中,超我表現出它對意識自我的獨立性和與無意識本我的密切關系。現在,由于我們注意在自我中前意識詞語的殘余的重要性,于是問題是否可以這樣來提:超我,就它是無意識而言,存在于這些詞表象之中,如果它不存在于這些詞表象之中,那它又存在于其他什么東西之中。我們初步的回答將是,如同對超我來說是不可能的那樣,自我也不可能從明到的事情那里否認它的起源:因為超我是自我的一部分,并且它通過這些詞表象(概念,抽象觀念)使自己容易接近意識。但是只注的精神朗雖沒有達到來自聽知覺(教學和閱讀)的超我的內容,而觸及了來自本我源泉的超我的內容。
我們所推遲回答的問題(見第201頁)如下:超我是如何表明它本身基本上是一種罪惡感(或者無寧說,是批評。——因為罪惡感是自我回答這個批評的知覺),而且超我如何對自我變得特別的嚴厲和嚴格?如果我們首先著手研究憂郁癥,我們就發現控制意識的過分強大的超我用殘忍的暴力激烈地反對自我,好象它占有了人所具有的全部施虐性。按照我們的施虐狂觀點,我們應該說破壞性成分在超我中牢固地盤踞著,并轉向反對自我。現在在超我中處于搖擺狀態的似乎是一種死的本能的純粹文化。事實上,如果自我不及時地通過向躁狂癥的轉變來擋住它的暴君,死的本能在使自我走向死亡中經常獲得成功。
在強迫性神經癥的某種形式中良心譴責是作為苦惱和痛苦出現的,但是這里情況的表述不那么清楚。值得注意的是與憂郁癥相對照的強迫性神經癥事實上從不采取自我毀滅的做法,好象他可以避免自殺的危險,他遠比歇斯底里患者能更好地防止自殺。我們能夠看到對象被保留的事實保證了自我的安全。在強迫性神經癥中,通過向前性器戀期心理退行,愛沖動有可能把它們自己轉化為向對象攻擊的沖動。這里破壞本能再次獲得自由并企圖摧毀對象,或者至少它表現出有這種意圖。這些意圖沒有被自我采納,自我用反相形成和預防措施來同這些意圖進行斗爭;這些意圖存在于本我之中。但是,超我的行動表現,給人的印象好象自我對這些意圖負責,同時由于超我懲罰這些破壞意圖的嚴肅性而顯示出這些破壞意圖不僅僅是被退行引起的表面現象,而且是作為愛的實際代替物的恨。自我徒勞地保護自己,但在兩個方面都是毫無辦法的,就象反對嗜殺成性的本我的鼓動和反對懲罰良心的譴責一樣。自我至少成功地控制著兩方面的最殘忍的行動;就它所能達到的范圍而言,第一個結果是漫無止境的自我折磨,最終又引起對對象的有系統的折磨。
在個體中對危險的死的本能的處理有不同途徑:它們的一部分由于與性成分相熔合而變得無害了;它們的一部分以攻擊的形式轉向外部世界,同時它們在很大程度上毫無疑問繼續著它們沒被阻礙的內部工作。那么在憂郁癥中,超我是怎樣成為一種死的本能的集合地點呢?
從本能控制的觀點來說,從道德的觀點來說,可以說本我是完全非道德的;自我力求是道德的;超我能成為超道德的,然后變得很殘酷——如本我才能有的那種殘酷。值得注意的是一個人越是控制他對外部的攻擊性,他在自我典范中就變得越嚴厲——這就是越帶有攻擊性。普通的觀點對這個情況的看法正好相反,自我典范樹立起來的標準被視為抑制攻擊的動機。可是,事實仍然象我們闡述的那樣:一個人越是控制它的攻擊性,自我典范對自我的攻擊傾向就越強烈。5這就象移換,向他自己的自我轉去。但是甚至普遍正常的道德都有一種嚴厲遏制的、
殘酷阻止的性質。確實,無情地施行懲罰的概念正產生于此。
在沒有引進新的假設時,我不能再進一步考慮這些問題。正如我們所知,超我來自與父親的自居作用,我們把這個自居作用作為一個模型。每一個這樣的自居作用都具有非性欲化的性質,甚至具有升華作用的性質。好象在這樣的轉化發生時,一個本能的解脫同時發生。在升華作用之后性成分不再具有力量來結合曾經與它結合在一起的整個破壞性,并且這是一個以攻擊傾向和破壞傾向的形式進行的釋放。這個解脫會成為超我所展示的嚴厲、殘酷的一般性格(即那個專制武斷的“你必須”)的源泉。
讓我們重新考慮一下強迫性神經癥吧。這里的事態是不同的。愛向攻擊的解脫并不是自我的工作引起的,而是在本我中發生的退行的結果。但是這個進程越出本我到達超我,超我現農對無罪的自我更加嚴厲。但是,看上去在這個情況中象在憂郁癥的情況中一樣,自我依靠自居作用控制著力比多,超我通過與力比多混合在一起的攻擊手段懲罰了這樣做的自我。
我們關于自我的觀念開始澄清了,它的種種關系更明確了。現在我們看到了有力的自我和無力的自我。它被賦予重要的功能。憑借它與知覺系統的關系,它及時給予心理過程一個次序,使它們經受“現實檢驗”。6通過居間的思維過程,它就保證了運動釋放的延遲并控制了到達能動性的通路。7可以肯定,這最后的權力與其說是事實問題,倒不如說是形式問題;在行動的問題上,自我的地位就象君主立憲制的地位,沒有他的許可,任何法律都不能通過,但是在把他的否決權強加在議會提出的任何方法以前,他卻猶豫了很長時間。所有源自外部的生活經驗都豐富了自我;但是本我是自我的第二個外部世界,自我力求把這個外部世界隸屬于它自己。它從本我那里提取力比多,把本我的對象精力貫注改變為自我結構。它在超我的幫助下,以我們還不清楚的方式利用貯藏在本我中的過去的經驗。
本我的內容可以通過兩條道路進入自我。一條是直接的,另一條是由自我典范帶領的;自我的內容采取這兩條道路中的哪一條,對于某些心理活動來說,可能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性:自我從覺察到本能發展為控制它們,從服從本能發展為阻止它們。在這個收獲中,自我典范占據了很大的一份,實際上自我典范部分地是對抗本我的本能過程的反相形成。精神分析學是一種使自我能夠逐漸征服本我的工具。
但是,從另一個觀點來看,我們把這同一個自我看成一個服侍三個主人的可憐的造物,它常常被三種危險所威脅:來自于外部世界的,來自于本我力比多的和來自于超我的嚴厲的。三種焦慮與這三種危險相符合,因為焦慮是退出危險的表示。自我作為一個邊境上的造物,它試圖在世界和本我之間進行調解,使本我服從世界,依靠它的肌肉活動,使得世界贊成本我的希望。從實際出發,它象一個在分析治療中的醫生一樣地行動著:帶著對真實世界的關注,自我把自己象一個力比多對象那樣提供給本我,目的在于使本我的力比多隸屬于它自己。它不僅是本我的一個助手;而且還是一個討到主子歡喜的順從的奴隸。它任何時候都盡可能力求與本我保持良好的關系;它給本我的無意識命令披上它的前意識文飾作用(rationalizations)的外衣;事實上甚至在本我頑固不屈的時候,它也借口說本我服從現實的勸告;它把本我與現實的沖突掩飾起來,如果可能,它也把它與超我的沖突掩飾起來。處于本我和現實中間,它竟然經常屈服于引誘而成為拍馬者,機會主義者,以及象一個明白真理、但卻想保持被大眾擁藏的地位的政治家一樣撒謊。
對兩種本能,自我的態度是不公正的。通過它的自居作用和升華作用的工作,它援助本我中的死的本能以控制力比多,但是它這樣做就冒著成為死的本能的對象的危險和自己死亡的危險。為了能夠這樣進行幫助,它必須使自己充滿力比多;這樣它自己才能成為愛的本能的代表,并且從此以后總是期望生活和被愛。
但是因為自我的升華作用的工作導致了本能的解脫和攻擊本能在超我中的解放,自我反對力比多的斗爭就使它陷入受虐待和死亡的危險。在超我的攻擊中或者可能甚至在屈服于這些攻擊的苦難中,自我碰到了原生動物一樣的命運,這個原生動物被自行創造出來的分解產物所摧毀。8從經濟的觀點來看,在超我中起作用的道德就好象是一個類似的分解產物。
在自我的從屬關系中,它與超我的關系可能是最有趣的。
自我是焦慮的實際的所在地9。在來自三個方面危險的恐嚇下,它通過從威脅的知覺或從被同樣看待的本我中的過程中回收它自己的精神能量來發展“逃脫反射”(flight—reflex),并把這種精神能量當作焦慮放射出去。這個原始的反應以后由保護性精力貫注(恐怖癥的機制)的實行所代替。我們還不能詳細說明自我究竟害怕什么外部危險和什么力比多危險;我們知道這種害怕乃是屬于對被顛覆或者被消滅的恐懼,但它不能通過分析來把握。10自我只不過服從快樂原則的勸告。另一方面,我們能夠說出自我害怕超我、害怕良心的背后隱藏著的是什么11。進入自我典范的高級動物,曾經預示了閹割的危險,這個對閹割的恐懼可能就成了一個核心,在其周圍聚集著隨之而來的對良心的恐懼;就是這種閹割恐懼作為對良心的恐懼持續著。
“每一種恐懼最終都是對死亡的恐懼”,這個夸夸其談的句子幾乎沒有任何意義,至少不能被證明。12相反,對我來說,把對死亡的恐懼與對一個對象(現實的焦慮)的恐懼和對神經癥力比多的焦慮的恐懼區分開來才是完全正確的。這就使精神分析學遇到一個困難的問題,因為死亡是一個含有否定內容的抽象概念,我們不能發現任何與這概念相關的無意識。死亡恐懼的機制似乎只能看作是自我大部分放棄它的自戀力比多精神能量——這就是說,它放棄自己,正如在另一些使它感到焦慮的情況中放棄一些外部對象一樣。我相信死亡恐懼是發生在自我和超我之間的某種東西。
我們知道死亡恐懼出現在兩種條件下(并且這兩種條件與其它種類的焦慮發生的條件完全相似),即出現在對外界危險的一種反應中,以及一種內部過程中(例如象在憂郁癥中那樣)。在這里神經癥現象可以再一次幫助我們理解一種正常人的現象。
憂郁癥中的死亡恐懼只能有一個解釋:自我放棄自己,因為它覺得自己不是被超我所愛,而是被超我所憎恨和迫害。所以,對自我來說,生存與被愛——被超我所愛——是同義的,這里超我再一次作為本我的代表出現了。超我實現保護和拯救的功能,這同一件工作在早期是由父親來完成的,以后由上帝或命運來完成。但是,當自我發現自己處于它認為單憑自已是無力克服的過分真實的危險之中時,它一定會得出同樣的結論。它看到自己被所有保護力量所拋棄,只好一死了之。而且,這里再次出現相同的情況,就象處在誕生的第一個巨大的焦慮狀態13和嬰兒的渴望焦慮——由于與保護他的母親分離而產生的焦慮14——的情況一樣。
這些考慮使我們有可能把死亡恐懼,象良心恐懼一樣,看作是閹割恐懼的發展。在神經癥中,罪惡感所具有的重大意義使得人們相信,在嚴重的病例中一般的神經癥焦慮被自我和超我之間的焦慮生成(閹割恐懼,良心恐懼,死亡恐懼)所加強。
我們最后回到本我上來,本我沒有向自我表示愛或恨的方法。它不能說什么是它所需要的;它沒有獲得統一的意志。愛的本能與死的本能在本我中斗爭著;我們已經看到了,一組本能使用什么武器保護自己、反對另一組本能。這就有可能把本我看作在沉默的但卻強大的死的本能的控制下,死的本能的愿望是平靜,(在快樂原則的促進下)使愛的本能——惹是生非者——安歇下來;不過,這樣也許會低估了愛的本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