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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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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年立法路,民法典為何“今年能行”?
從1954年首次起草民法典草案,到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中國的民法典編纂之路已走過66個春秋。
歷經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啟動制定后,中國有望在今年正式步入民法典時代。
“一波四折”“好事多磨”的民法典之夢,為何今年能行?
四次編纂 攢夠經驗
民法典過去四次編纂中,前兩次因多種原因被中止。1979年,第三次制定工作啟動。但剛步入改革開放新時期,轉型中的中國并沒有做好迎接民法典到來的準備,各方認識仍有不同。此時,按照“成熟一個通過一個”的思路,中國決定先制定民事單行法。現行的繼承法、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等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制定的。
值得一提的是,1986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成為中國民事立法史上的里程碑,其所確立的體系與制度也為當下民法典的體系確立奠定基礎。
2001年,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啟動編纂民法典。但內容復雜、體系龐大的民法典帶來了立法機關與法學界的觀點分歧,編纂工作再次按下“暫停鍵”。
不過這四次經歷,為民法典的編纂出臺攢下了不少經驗。
比如,1954年以來,中國先后制定了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等民事立法,逐步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民事法律規范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
然而,隨著時代進步,上述法律也出現一些問題,比如面臨“更新換代”“相互協調”的內在需求,這也從客觀上給民法典編纂積累了現實需求。
“它們已無法滿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多種民事活動對民事法律規范的更高要求。”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告訴記者,編纂民法典的呼聲正逐年上漲。
歷史機遇 呼之欲出
現實有所呼,立法有所應。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編纂民法典的重大決定,為第五次民法典的編纂注入政治動力。
“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近日在作關于民法典草案的說明時表示。
第五次編纂的立法目的同時被明確:編纂民法典,就是通過對中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形成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范合理、內容完整并協調一致的法典。
以此為指引,2015年3月,民法典編纂正式啟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五家單位共同參與民法典編纂工作,并成立民法典編纂工作協調小組和民法典編纂工作專班,為龐大立法任務提供工作保障。
而從編纂方法看,“兩步走”的立法計劃,則為民法典的適時出臺提供了路線保障——第一步出臺民法總則;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并將修改完善的各分編草案同民法總則合并為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政治動力、工作保障、路線明晰,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中國幾代人的民法典夢,有望在五度嘗試后照進現實。
科學立法 民主立法
觀察認為,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本次民法典編纂的鮮明特點和亮點。
“我們先后十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有42萬5600多人參與討論,網友提出的意見總數達到102萬。”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征求廣泛民眾意見的基礎上,“離婚冷靜期”“共同居住權”“近親屬范圍認定”等,被納入其中。
“我們希望民法典的出臺不僅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更要反映人民意愿。”立法機關表示。
這只是本次立法的一個縮影。據王晨介紹,民法總則2017年通過后,在系統梳理過往、調研座談、專家論證等基礎上,各分編編纂工作開始在法制工作委員會與民法典編纂工作各參加單位的全力配合下逐步完成。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會議上,民法典各分編草案經歷了三次審議,最終才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
目前,民法典正經歷立法程序的“最后一程”。如表決通過,民法典66年的立法路將帶領中國、中國每一個民眾、中國的民法制度,進入全新的“民法典時代”。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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