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杭州將實施業態模式創新、示范培育、設施技術提升、人才體系建設、發展模式推廣五大工程,重點建設新零售示范街區20個以上,培育新零售示范企業100家,建成社區智慧小店400家,上線刷臉支付設備4000臺;在商圈、社區和農村建設新零售商業設施和體驗區10個;探索建立新零售界定標準、行業規則、統計指標和考核體系。
同時,到2023年,力爭推進80%的百貨商場、大型綜合類超市建成電子標簽、智能收銀系統、線上會員系統,建立線上交易平臺;推進大型實體商貿零售企業智能化、場景化體驗式門店布點;居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區建設智能生鮮投遞柜;推動新零售業態向鄉村發展,在鄉村布局農村電商;培育引進新零售首店和夜間經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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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新零售發展五年行動計劃
(2019—2023年)
為加快我市新零售發展,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實體零售創新轉型的意見》(國辦發〔2016〕78號)精神,特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省、市有關會議精神,以打造“新零售示范之城”為目標,優化營商環境,完善扶持政策,積極推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應用,推動商業創新升級,全面發展新零售、新業態、新模式,大力提升新零售發展質量,努力將杭州打造成新零售創新策源地、新零售企業集聚地、新零售技術先發地、新零售標準輸出地。
二、目標任務
打造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城市和新零售策源地,到2023年,爭取形成以“新零售示范之城”為統領,武林—湖濱—吳山商圈和錢江新城—錢江世紀城商圈為核心,重點商業街區和大型商業綜合體多區域集聚,社區、商務區、重點鄉村多網點覆蓋,“一城兩核多區多點”的新零售發展格局。
(一)主要目標。
1.培育新零售示范試點。重點建設新零售示范街區20個以上,培育新零售示范企業100家,建成社區智慧小店400家,上線刷臉支付設備4000臺。
2.建設新零售供應鏈體系。積極構建現代新零售供應鏈體系,培育新零售供應鏈平臺企業20家。
3.提升新零售技術設施。開發新零售關鍵技術,并在商業領域推廣應用;在商圈、社區和農村建設新零售商業設施和體驗區10個。
4.輸出新零售建設標準。探索建立新零售界定標準、行業規則、統計指標和考核體系,推動杭州成為新零售發展經驗和建設標準輸出地。
5.培育新零售領軍人才。基本建成新零售人才引進和教育培養體系,培育新零售領軍人才100名。
(二)主要任務。
1.推進80%的百貨商場、大型綜合類超市建成電子標簽、智能收銀系統、線上會員系統,建立線上交易平臺,開展一定半徑的配送服務及異地客戶快遞服務。
2.推進大型實體商貿零售企業智能化、場景化、體驗式門店布點;推進建立24小時無人值守貨柜、無人便利店。
3.推進線上線下高度融合的智能體驗社區商店建設,重點扶持營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智能化、體驗式社區便利店,實現社區居民門店體驗、線上下單、就近配送。
4.推進居住人口5000人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區建設智能生鮮投遞柜,承接各類連鎖超市、生鮮超市、菜場的生鮮訂單派送業務。
5.充分發揮國有商業集團的引領示范作用。市與各區、縣(市)兩級國有商業集團要率先開展新零售業務布局,引導下屬企業轉型升級;自有物業在招租過程中,要優先安排新零售業態入駐。
6.推進10個以上熱銷網貨品牌開設線下實體店。推進30個熱銷網貨品牌在線下開展臨時性的快閃店促銷活動。
7.市、區(縣、市)兩級聯動,以各區、縣(市)為主,對新零售業態開展規劃布局。各區、縣(市)要主動對接各類新零售龍頭企業發展計劃,充分利用現有商業空間資源預留新零售業態布局空間。
8.推動新零售業態向鄉村發展,在鄉村布局農村電商,引導新零售由城市向鄉村延伸。
9.積極培育引進新零售首店和新零售夜間經濟店,爭取走在全國前列。
三、實施五大工程
(一)新零售業態模式創新工程。
1.加強新零售模式創新。支持新零售創新創業平臺建設,為新零售創業提供一站式服務。注重扶持成長型企業,著力培養新零售行業“種子選手”。加強新零售創新經驗交流,舉辦新零售創新發展論壇、創新創業大賽,為新零售企業搭建交流對接平臺。支持開展智能化、無人化、數字化等形式的新零售業態和運營模式創新,重構零售生態。支持建設一批數字化門店,實現購物全流程智能化。支持分享經濟、訂制包銷、社交電商等模式發展。
2.拓寬新零售融合領域。加強新零售與智能制造、旅游、游戲、影視、文創等產業的融合發展,著力推動新零售向線下生活服務、文體健康等領域拓展,為生活服務業打造線上平臺。
(二)新零售示范培育工程。
1.著力培育新零售示范企業。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和實體商業企業雙向融合,以數字化為基礎,以提升消費體驗為中心,培育數據驅動、精準營銷、業態融合的新零售示范企業。
2.創建新零售示范街區。鼓勵全市商業特色街、商圈、商業綜合體主動適應新零售發展,著力加強商圈數字化建設,重點推進湖濱步行街和延安路國際商業大街建設,支持智能化改造升級,打造新零售業態集聚區和發展示范區。
3.推進新零售標桿區、縣(市)建設。支持各區、縣(市)與電子商務平臺合作,促進線上與線下、商品和服務、行業跨界深度融合,以示范園區、特色街區為核心,探索發展富有當地特色的零售新業態、新模式,建設新零售標桿區(縣、市)。
(三)新零售設施技術提升工程。
1.推進新零售技術研發應用。引導企業著力拓展人工智能、生物識別、虛擬現實等技術研究的深度和廣度,制定推行新零售行業新技術應用標準;鼓勵應用圖像識別、生物識別及射頻識別技術,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深入推進國家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建設,加快5G網絡部署及率先商用,支持新零售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提升新零售企業大數據分析處理能力。
2.完善數字化商業基礎設施。鼓勵商業設施的數字化建設,支持各大商場、綜合體、商圈、商業街、社區等加強商業基礎設施智能化、數字化改造,做好相關配套建設,積極引進新零售門店入駐。
3.完善新零售供應鏈體系。支持新零售物流設施的標準化建設和托盤等標準設備的使用,推動物流設施的智慧互聯。推進末端網點建設,鼓勵將智能快遞柜與信報箱、送奶箱、生鮮投遞柜、無人貨柜等物流末端功能進行整合。積極發展全冷鏈物流,探索在商貿綜合體、鄰里中心、農貿市場等場所布設公共冷柜,提升生鮮農產品配送效率。
(四)新零售人才體系建設工程。
1.注重新零售人才引進。明確新零售人才引進方向,建立新零售緊缺人才目錄庫。重點引進電商戰略人才、電商合伙人、新零售復合型人才等。培育認定一批新零售領軍人才。對符合條件的新零售人才,參照相關規定給予優先落戶、住房補貼、子女教育、醫療保障等優惠待遇。
2.建立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按照管理型、師資型、技能型、創業型人才的培養標準,建立健全政府引導、企業主導、社會化參與的新零售人才培養體系。推進企業和高校聯合建立人才培養基地,聯合開展新零售專業技能人才培養。
(五)新零售發展模式推廣工程。
1.開展新零售理論研究。支持市內外各類研究機構、企業加強新零售理論、發展趨勢以及難點、熱點問題的研究。與中央或省級研究部門聯合,建立杭州市新零售發展專家委員會。
2.構建新零售發展標準體系。制定發布新零售行業相關地方標準、技術標準,提升杭州制訂新零售標準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推動杭州新零售企業向外拓展。
3.建立新零售統計監測體系。探索建立新零售統計監測大數據平臺,基本實現系統重要企業統計直報全覆蓋。探索建立新零售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打造“采購—銷售—配送—售后—評價”一體化監測閉環數據鏈。
四、加大政策扶持
每年安排一定資金支持新零售發展,主要用于線上龍頭企業拓展線下新零售業態、傳統商貿零售企業的新零售提升改造,推進線上龍頭企業與傳統商貿零售企業的合作項目。
(一)支持智能化體驗式新商業建設。
對營業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全面使用智能收銀系統,營業區域內移動網絡全覆蓋、用于3公里半徑配送服務的前置倉占總營業面積10%以上、線上訂單交易額達到總營業額30%以上的智能化體驗式新商業業態企業,給予每家不超過100萬元的扶持資金。
(二)支持實體商業智能化升級。
對全面使用智能收銀系統,運用智能化消費服務系統開展智能選品、運用供應鏈數據互動信息系統開展智慧配送,單店日營業額15萬元以上,線上訂單日均200單以上的智能化商場超市給予扶持,其中營業面積在800平方米(含)至2000平方米的,給予每家不超過30萬元的扶持資金,營業面積在2000平方米(含)至5000平方米的,給予每家不超過50萬元的扶持資金;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給予每家不超過100萬元的扶持資金。
(三)支持商業街區開展智能化改造和新零售示范街建設。
鼓勵全市商業街區開展智能化改造,對被認定為新零售示范街的,每個街區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200萬元。認定標準和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四)支持電商平臺開設線下體驗店。
對年交易額30億元以上的電商平臺開設的線下體驗店給予扶持。其中營業面積在200平方米(含)至500平方米的,給予每家不超過20萬元的扶持資金;營業面積在500平方米(含)至2000平方米的,給予每家不超過40萬元的扶持資金;營業面積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給予每家不超過60萬元的扶持資金。扶持資金用于電商平臺線下體驗店相關場地及物業費用減免。
(五)支持社區便利門店智慧化升級。
對實現線下到線上全方位智能化管理服務(接入電商平臺供貨管理系統,安裝智能收銀系統和后臺管理系統,統一掛牌為電商平臺加盟店)的社區連鎖便利門店給予扶持。其中營業面積在200平方米(含)至300平方米的,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扶持資金;營業面積在300平方米(含)至800平方米的,給予每家不超過20萬元的扶持資金;營業面積在800平方米及以上的,給予每家不超過30萬元的扶持資金。
以上扶持資金由市財政及區、縣(市)財政共同承擔。其中,涉及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錢塘新區、富陽區的,由市財政和當地財政各承擔50%;涉及蕭山區、余杭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的,由市財政和當地財政分別承擔25%和75%。
五、加強組織保障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由市商務局牽頭,定期召開新零售工作聯席會議,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統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商旅集團、市錢投集團、杭州錢塘新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與。
(二)加強部門及地區間協調配合。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落實新零售發展扶持資金;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配合新零售布局規劃導則的制定;市統計局負責配合新零售統計體系與現行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統計體系對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配合為新零售企業落戶提供快速簡便的注冊服務;市城管局負責配合做好新零售企業戶外店招廣告的管理服務工作。
本計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由市商務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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