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讀者黃先生致電新報新聞熱線85252000反映:義烏市宏文飾品廠有幾名未成年的工人,可能涉嫌非法使用“童工”,希望新報能予以調查。
【讀者投訴】
飾品廠非法使用“童工”
黃先生對宏文飾品廠情況比較熟悉。他告訴記者,從去年起,該廠就招用了2名未成年人,今年該廠又招聘了4名未成年人,分別來自甘肅、貴州等地。
“他們年紀大約十五六歲,都用他人身份證登記,全都沒簽勞動合同。”黃先生透露,這幾名未成年人均在飾品廠二樓的成品部上班。
“其實廠里也查出他們使用的不是本人的身份證,但照樣讓他們繼續工作。”黃先生說,這些未成年人每天要工作11個小時,月工資僅1000多元。
【記者暗訪】
每天工作11個小時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這家工廠,以打工者的身份前往一個車間應聘。從車間二樓一掛著“成品部”牌子的門口進入,發現里邊是兩個“大車間”,四五十名工人正在各自崗位上忙碌著。成品部主管閻某的辦公室就在車間隔壁。
記者走進辦公室,提出想應聘做手工活。閻某說:“普通計件工一個月能做兩三千元錢,次月底發前一個月的工資。白天上班8個小時,晚上有時也要加班,加班一般是三個小時。”
閻某表示,做手工活隨時都要人。
15歲可借他人身份證用
當記者提出還有三四個“朋友”想來上班,年齡大多在十五六歲時。閻某表示,現在查得嚴,16歲以下的“童工”查到一個要罰款上萬元,現在不敢招。但如果15歲的人只有一兩個,借用他人的身份證拿來登記,還是可以來上班的。
“你讓他拿別人的身份證來,只要20多歲的都可以,身份證的復印件也行。”閻某說。
隨后,記者在車間隨意走動了一下,發現車間里有兩名做手工活的男子看上去只有十四五歲的樣子。“你今年多大了,怎么看起來這么年輕?”記者問。
“我今年18歲了,1992年出生的。”這個男孩說,他是去年來這個廠的。另一名中年男子則對記者的到來顯露出一絲警覺。他表示,16歲以下的人,廠里都不招。
【現場查處】
未成年人用他人身份登記
記者找了個借口離開工廠,隨后立即聯系義烏市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丁國嶸立即帶領8名執法人員趕到現場。
在記者引領下,執法人員直接沖進宏文飾品廠2樓成品部右側的車間內,將四五名看上去年紀很輕的男孩叫了出來。
“你們今年幾歲?”執法人員問。“都滿18歲了。”男孩們說。執法人員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但這幾個男孩都說身份證忘在宿舍了。執法人員要跟隨他們到宿舍取身份證,這幾個男孩都面露難色。最終,幾個男孩從身上摸出了身份證。其中兩人,一人出生于1995年2月,名叫陳文凱;另一人出生于1994年4月,名叫楊龍。執法人員表示,這兩人雖已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還屬于未成年工。
陳文凱說,3月5日,他用老鄉的身份證登記進廠,廠里也沒核對身份證信息。“我擔心年紀不夠,廠里不錄用,就借了老鄉的身份證。”
楊龍是以親戚楊華洲的身份證登記的。他說,借用他人身份證登記,是工廠的人事主管給他出的招。對此,該廠人事主管張某予以否認,她說自己根本不認識楊龍。
宏文飾品廠管理有漏洞
經調查,宏文飾品廠現有員工90多人,絕大多數為今年春節后新錄用的,均未簽訂勞動合同。
“我廠規定,未滿18周歲一律不予錄用。一些人為了求職,使用了他人的身份證,我們一時沒核實清楚。”該廠人事部主管張某承認,企業在管理上相對比較松懈,員工到企業應聘,只需填寫應聘表,就可以到車間上班。上班后,人事部工作人員會到車間收取每個人的身份證進行復印登記,不會詳細核對身份信息。
記者看到,在該廠花名冊上,沒有陳文凱和楊龍的身份信息,就連他倆使用他人身份證的信息也沒有登記。張某辯解,因為他倆剛進廠,一些手續還沒辦齊。
違規招用未成年人被處罰
丁國嶸表示,宏文飾品廠雖未使用童工,但使用了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對于未成年工,法律有特殊保護,企業必須對其進行體檢,且不得從事高空、高污染、地下、高溫等工種。鑒于宏文飾品廠未對兩名未成年工進行體檢,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3條規定,將對其處以2000~10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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