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5月16日訊 近日,記者從麗水市財政局了解到,日前,省糧食局、省農業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訂單糧食工作的通知》,明確我省今年省級儲備早稻谷訂單獎勵標準:種糧大戶、糧食專業合作社社員按訂單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獎勵25元,每畝最高獎勵175元;一般農戶按訂單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獎勵15元,每畝最高獎勵105元。
《通知》規定,對具備一定規模、信譽良好、具有還貸能力的種糧大戶,在其自愿提出申請和落實擔保后,經當地糧食、財政部門認定,可按最低收購價預付一定比例的預購資金,并在售糧時收回。對被評定為縣級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優秀售糧大戶、糧食專業合作社的,糧食部門在糧食訂單簽訂和預購定金發放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農業部門在農機購置、科技指導等方面將加大扶持力度。
關于我們 | About zj123 |法律聲明 | 友情鏈接 | 建議留言 | 網站地圖 | 聯系我們 | 最新資訊
客服:0571-87896971 客服傳真:0571-87298208 543059767 1091140425
中國電子商務網站百強 © 2002-2012 zj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備11047537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