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記者從溫州市政府獲悉,浙江省政府出臺了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實施12條細則(以下簡稱“省12條”)。
2012年3月28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委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批準實施12項任務的“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國12條”)。作為全國唯一的、整體性的“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溫州由此再次進入公眾的視線,被推上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風口浪尖。
盡管也有一些專家、學者、企業界人士提到12項改革內容沒涉及利率改革,“含金量”不高,但許多專家及溫州市決策層認為,這是國務院給溫州創造的一個重大的改革發展機遇,來之不易,具有中國金融改革里程碑的意義。
為全面推進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根據“國12條”總體方案和中國人民銀行等9部委印發的《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浙江省政府決定以“國12條”為綱,對應制定一脈相通的“省12條”具體實施方案。
“省12條”具體方案的實施原則是“三堅持”:堅持整體設計、系統推進;堅持創新為要、監管先行;堅持上下聯動、項目運作。
“省12條”提出了一系列組織保障措施,其中,浙江省政府要求省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下放相關審批權限,在機構設立審批及項目報批過程中給予支持。
“省12條”主要內容
一、規范發展民間融資。開展民間借貸服務中心試點,引進一批中介機構入駐,提供民間借貸登記、公證、資產評估等服務,引導民間融資陽光化、規范化。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監測體系,形成民間融資綜合利率指數“溫州指數”,做好民間融資動態跟蹤和風險預警等。
二、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探索小額貸款公司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等。
三、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積極開展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試點,2013年末實現縣(市、區)全覆蓋等。
四、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在國務院統一部署領導下,探索以人民幣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制訂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等。
五、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支持民營資本進入證券、投資咨詢等領域,爭取在溫州設立證券公司,支持更多的證券、基金、期貨公司到溫州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地方金融機構以控股、參股的方式探索綜合經營等。
六、創新發展金融產品與服務。積極探索試點排污權抵押貸款、農房抵押貸款、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業設施及農業機械抵押貸款等。
七、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積極開展產權交易市場試點,建立知識產權、企業產權、金融資產、排污權、水權、碳排放權、低碳技術、農村土地承包權、林權等產權交易市場,依法合規開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試點,探索開展中小企業私募債轉讓試點。
八、積極發展各類債券產品。以地方政府債務率作為控制指標,探索符合條件的地方融資平臺發行私募債券。積極爭取高收益票據等創新產品在溫州先行先試等。
九、拓寬保險服務領域。
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強化地方金融管理機制。
十二、建立金融綜合改革風險防范機制。
萬億溫州民資揚帆“出海”
據溫州市金融辦估計,溫州民間資本總量超過6000億元,而且每年以14%的速度增加——這一數字在溫州民間的估計已經達到8000億元甚至上萬億元。巨量民間資金長期在地下暗流涌動,除了集資借貸,習慣了“闖世界”的溫州人早已通過各種渠道讓資本出海創富。
根據國務院在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批復中的要求,溫州將“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探索建立規范便捷的直接投資渠道”,而“省12條”的出臺則意味著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將在溫州成為現實。溫州人不用再為了境外投資專門開設公司,也不用把手頭資金悄悄托付給海外親友,經過便捷的投資渠道就能直接投資到海外。
今年4月份,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著名經濟學家成思危抵達溫州進行金融綜合改革調研。在成思危看來,允許個人境外直投是溫州金融改革“12條”中真正的大突破,如何利用好這個政策很重要。
成思危認為,投資人原本就是風險自擔,但對外投資的風險大,投資人要考慮投資國的政治、金融、稅收、勞資關系等信息,“這靠一個企業、個人做不到,政府要有一個配套的服務機構,幫助企業和個人掌握這些信息,使投資者選準項目。”張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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