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大家談到上大學,除了讓孩子學習更多知識外,同時也是希望孩子畢業后能夠找到一份好工作,“創業”對于大學生來說,可能會感覺有些“離經叛道”。不過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馬云、宗慶后等人物崛起,再加上浙江優渥的市場土壤,如今大學生的創業熱情正一年比一年高漲。
記者昨天獲悉,為了順應潮流,開展更好的創新創業教育,浙江省教育廳印發了《關于積極推進高校建設創業學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省內高校建立創業學院,并推行“專業+創業”學習模式,為培養創新創業人才提供助力。
本科“3+1”等教學模式
畢業前1年進行創業學習培養
《意見》提出,在2016年3月底前,全省普通高校(含獨立學院)除公安類等特殊類型高校外,普遍建立創業學院,并完善相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新建一個學院很容易,難的是制定創業學院的人才培養培訓方案。
記者了解到,《意見》要求選擇省內若干所意愿強烈且具有較好條件的院校進行試點工作,開展專科“2+1”、本科“3+1”或專業碩士“4+2”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進行新型創新創業骨干人才培養。2016年下半年將試點擴大到15所左右高校。到2017年,全省建設30所左右示范性創業學院,形成10萬人左右在校生規模。
這些新的教育模式要如何理解呢?省教育廳高教處負責人說,其實就是針對有創業意愿的學生,在完成專科二年、本科三年學習后,轉入創業學院集中學習培養,“學生在開始的2年或3年里分散在各學院,到了最后1年,再集中到創業學院進行學習。”
值得一提的是,省教育廳還鼓勵有條件的試點高校,可探索將創業學院培養過程嵌入專業碩士培養過程,也就是4年本科、2年專業碩士進創業學院的“4+2”模式。
“做小買賣”能替代畢業設計
學生可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很多人或許都會奇怪,專業知識學習好理解,但是創新創業該怎么教,難道是教學生們如何開公司、做生意嘛?《意見》明確指出,高校要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尤其是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調整專業課程設置,省教育廳學生處負責人說:“高校要開設面向全體學生的通識性創業公共課程,培養學生們的創業意識,并且激發他們的熱情。”
正因為“創業教學”是全新的嘗試,所以考核評價制度也需要改革。《意見》要求,創業學院學分可以替代其他相關專業課程學分,創新創業實踐和創新創業項目可以替換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也就是說,如果學生在開公司、做小買賣方面取得了不錯的進展,也可以成為自己的畢業設計。
與此同時,試點創業教育的高校,還需探索嘗試讓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訓練等活動認定為課程學習。另外,把創業實踐與創業項目作為學生考核、評價重要績點。
這種新型的考核制度,就需要高校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學生經批準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記者獲悉,學生可根據自身的創業需要,與學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辦理相關休學手續。
啟動創業導師培育工程
統籌資源建立“大學生創業基金”
在創新創業教育的師資方面,記者了解到,省教育廳今年還將啟動創業導師培育工程,建設省、校兩級平臺,開展創業導師培訓。同時,建設創業導師數據庫,實現創業導師教學資源共享,開展創業導師與創業學生對接活動,并將教師指導學生創業實踐和創業項目等計入教師考核相應工作量。
《意見》提出,高校在廣泛開展與地方、與企業行業深入合作的基礎上,還應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平臺建設,構建資源優化、內外融通、運行高效的校內外實踐教學平臺,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建設創業基地、創客中心、創客天地、創新工場、創業大本營等眾創空間。
當然,統籌校內外各種資源,促進大學生創業項目孵化和創業企業發展也是必不可少的。除了加強與地方、行業企業的對接,落實相關產業扶持政策外,高校也要拓寬創業融資渠道,統籌利用校內外資源,建立大學生創業基金,為優秀創業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最后,《意見》還表示,高校需把創新創業文化特別是創客文化作為高校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努力營造敢為人先、敢冒風險、寬容失敗的氛圍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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