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0月12日訊 9月25日,市政府印發了《衢州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隨后,國家再次出臺調控政策,五道“金牌”齊發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業內人士認為,嚴格的調控政策,將使樓市重新回到平穩期。
差別化房貸政策遏制炒房
《通知》包括全面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和堅決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差別化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購買第二套及以上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通知》還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相關人士表示,《通知》契合新出臺的“二次調控”政策,除了執行差別化房貸政策,還要求停止辦理異地貸款,有效限制炒房行為。
稅收政策限制房子“流通”
《通知》堅決執行國家有關稅收政策。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其他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可在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率范圍內,按1%征收。
相關人士表示,《通知》指出的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的所得,可免征個人所得稅,“二次調控”政策出臺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加快開工保證有效供應量
針對目前房地產市場供需矛盾依然存在的狀況,《通知》要求加快普通商品住房開工建設,也對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設提出了要求,以達到增加市場有效供給的目的。
《通知》要求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在依法的基礎上,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進度。同時,促進商品住房加快開工建設,盡快形成市場有效供應。
另外,要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給,并嚴格土地出讓合同管理。土地出讓后,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同時,強化開竣工合同履約管理,加快項目開發建設進度。
為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通知》還要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出讓制度的同時,積極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土地出讓方式,以抑制房價上漲過快。
信息公開確保樓市透明度
《通知》指出,要建立商品住房預售方案備案制度,強化商品住房預售監管。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預售條件和最低規模辦理預售許可,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要加強對住房市場預售行為的監管,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要在取得預售許可10天內實行明碼標價并一次性公開銷售。要加強商品住房銷售明碼標價監管,并組織開展商品住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整治活動,堅決制止房地產開發企業亂漲價和房價外的亂收費行為。要建立預售資金監管制度,確保群眾購房安全。要盡快制定衢州市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將商品住房預售資金全部納入監管賬戶,確保預售資金用于商品住房項目工程建設。鼓勵商品住房現房銷售。
相關人士指出,房地產企業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的行為對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產生影響,明碼標價、一次性公開房源有助于購房者及早掌握相關信息,理性購房。(據衢州晚報 記者 趙崢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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